孔子說:“說過以後緊接著就是行動,所以說話不能光放空炮。做過以後緊接著就是議論,所以做事不能光走過場。所以君子講究少說話而多做事,以此來成就他的信譽,這樣一來,百姓就不能隨便地誇大其優點和縮小其缺點。
《詩經》上說:‘白玉上麵有汙點,尚可琢磨除幹淨。開口說話出毛病,再想收回可不行。’《小雅》上說:‘信實的君子,必定大有所成。’
《君奭》上說:‘過去上帝觀察文王注重品德修養,從而把治理天下的重任放在他的身上。”
2)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
注解:逭,huàn,逃避的意思。如:「罪無可逭」。《書經.太甲中》:「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宋.蘇軾〈上神宗皇帝書〉:「人主失人心則亡,此必然之理,不可逭之災也。」
《孟子·公孫醜上》:孟子曰:“仁則榮,不仁則辱。今惡辱而居不仁,是猶惡濕而居也。如惡之,莫如貴德而尊士,賢者在位,能者在職。國家間暇,及是時明其政刑,雖大國必畏之矣。《太 甲》曰:‘ 天作孽 ,猶可違 。自作孽 ,不可活 。 此之謂也 。”
後人多沿用“不可活”替代“不可逭”,意思一樣。
《禮記.緇衣》
孔子說:“小人喜歡玩水,就容易被水淹死;君子喜歡議論,就容易禍從口出;執政者喜歡玩弄百姓,就容易被百姓推翻。原因都在於對接近最多的東西態度輕慢。水與人們那麽接近,而人卻往往被水淹死,就是因為水看起來柔和容易接近而實際上卻是難於親近的,所以容易淹死人。好說漂亮話,又好絮絮叨叨,說出去容易,後悔藥難吃,所以嘴也容易招致禍害。老百姓不懂道理,心懷鄙詐,對他們可以恭敬而不可以怠慢,否則就容易招來滅頂之禍。所以君子不可以不十分小心。
《太甲》上說:‘不要顛三倒四地亂下政令,以自取滅亡,就像打獵的人,扣住扳機,仔細察看,等到箭頭、箭尾、目標三者成一條直線,再發射。’
《說命》’上說:‘嘴是用來說話的,如果出言不當就會帶來羞辱;盔甲是用以自衛的,如果用的不當就會引起戰爭;放在箱子裏的禮服,是準備行禮時穿的,不可隨便送人;幹戈是用來討伐壞人的,但在使用之前要反躬自省,不要加害無辜。’·
《太甲》上說:‘上天降下的災禍,還可以攘避;自己造成的災禍,無法躲開。
伊尹告誡太甲說:‘我伊尹的先祖曾見到過夏代西邑的政治,夏禹以忠信治民而得享天命,輔佐他的人也因此而得享天命。”
原文:
子曰.小人溺於水.君子溺於口.大人溺於民.皆在其所褻也.夫水近於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難親也.易以溺人.口費而煩.易出難悔.易以溺人.夫民閉於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機張.往省括於厥度則釋.兌命曰.惟口起羞.惟甲冑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幹戈省厥躬.太甲曰.天作孽.可違也.自作孽.不可以逭.尹吉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