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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敢再結婚了

(2022-09-09 11:10:35) 下一個

    他不敢再結婚了

西平和巧慧結婚已經三十三年了,他們移民加拿大也已經二十二年了。兩口子通過共同的打拚,已經是有三套房子的小康人家了。他們有一雙兒女,生活在外人看來是非常美滿和諧的。

正像大多數婚姻一樣,實際上,他們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了,甚至連左手握右手的感覺都沒有了。

巧慧不是一個墨守成規的人,她好尋求刺激,並缺乏家教。她是在家裏孩子多,父母很少管教的環境下長大,自我放蕩不羈、我行我素,所以她在無趣的婚姻生活中出軌了。

西平是個老實人,三棍子打不出個屁來,明知道老婆出軌,為了家庭和孩子不得不忍氣吞聲的熬著。

巧慧外邊越瘋,越感覺西平的愚鈍、越對西平冷落。但是西平看見自己的一雙兒女,看見大半輩子積攢下的家業,他不敢象男子漢那樣和巧慧爭辯,生怕毀了這個家。

可是越怕什麽越來什麽,巧慧有一天竟把野男人領回了家!

她們兩個在一起說說笑笑嘲弄西平,西平忍無可忍摔門出去了。

這兩個狗男女在屋裏翻雲覆雨,西平在咖啡店買了一杯苦咖啡,一直坐到半夜才回家。他是真的不想回家了,這裏除了傷心,還很肮髒。

西平推門進來後,看見巧慧坐在客廳,沒等西平說話,巧慧說:咱們離婚把。西平沉默了好一陣,小聲的說:難道你就不考慮孩子們的感受?

巧慧說: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將來會有他們的幸福。西平又說:難道你不考慮我們這麽多年的感情?

巧慧說:告訴你吧,我從來就沒愛過你,和你結婚就是看你可憐。

西平的自尊徹底的被打破了,頭一回以男子漢的洪亮的聲音、斬釘截鐵地說:我同意離婚!

巧慧笑了:這才象個男人嗎!行了,也不難為你,我這已經按加拿大法律寫好了一份離婚協議,你簽字就行了。

西平用氣得顫抖的手接過協議,走進自己的房間,關上了門。

協議上寫道:孩子撫養權歸巧慧所有,每個月撫養費每個孩子800元,共計1600元。結婚32年,因為巧慧都是打零工,沒有可靠的經濟來源,所以按加拿大法律,西平要贍養巧慧終身,每個月贍養費1100元。婚前財產平均分配包括已經購買的養老金。

西平雖然是電腦工程師,年薪12萬元,但是刨去稅和RRSP後,每個月也就5千多塊錢,如果交給他們以後,自己僅有2300元錢,將將能夠生活。

西平不甘心,沒有在協議上簽字。第二天他拿著老婆出軌的證據約了律師,心想:天底下哪會有這樣不公平的事,她在外麵胡搞我還要贍養她!?

律師的費用是1小時300元,律師們就願意接手離婚的案件,吃完原告吃被告,他們往往把離婚的案子至少要拖一年以上,平均每個離婚案,當事方至少要交10萬左右的律師費。這幫黑心的律師!

律師著實的不是給西平潑了涼水,而是潑了一盆幹冰。律師告訴西平,女方出軌在法庭上不能作為分割財產的證據,這種事隻能受到道德上的譴責。贍養費不是1100,而是更多,是你實際收入的一半,這還不包括孩子的撫養費!而且孩子的撫養權多半要判給女方。這種情況適用於結婚或者同居兩年以上的所有婚姻或事實婚姻。

西平幾乎氣的昏死過去,但反過頭來一想,怨不得加拿大婦女揚眉吐氣,這個法律好,不光讓男女平等,還讓婦女當家做主。

西平想著自己畢竟還是兩個可愛孩子的父親,不能讓他們受了委屈。巧慧雖然出軌,口出不遜,但她畢竟為自己生了兩個可愛的寶貝。為什麽讓律師白白拿走自己的血汗錢,自己為什麽不能做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自己為什麽不和巧慧徹底的一刀兩斷?想到這些西平拿定了主意。“自己淨身出戶,將220萬左右的一套獨立屋和兩套公寓,全部讓給了巧慧,所有費用一次結清”,西平在自己起草的協議中這樣寫道、並鄭重的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西平邁著沉重的腳步邁出了自己奮鬥了幾乎一生的家,他像個男子漢挺直了自己的腰杆。

一年以後,西平的心靈被時間撫平了很多,現在他感覺到無比的輕鬆,以前的家務不用做了,草不用剪了、雪不用掃了,飯不用做了、屋子不用清理了、衣服不用洗了。

他開始充實自己、鍛煉身體、思考未來。他再也不想涉足婚姻,因為在加拿大這太可怕了,他知道很多關於加拿大婚姻的故事,悲慘的總是男人,他真心的為加拿大的製度叫好。

誰讓我是個男人哪,男人就該頂天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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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8)
評論
xiaoyixiao 回複 悄悄話 那就是說一次結清,自己淨身出戶,以後也就不用每月付孩子和前妻的瞻仰費了是嗎?自己的工資以後可以全部自己留下了。同意上麵說的,夠慘,也夠爺們兒。孩子不知是不是共同撫養?還可以經常看看?估計可以吧。確實,這女人50多了真能折騰,而且真是夠狠,再次說明人品的重要,男人女人結婚前都要看清對方人品!現在社會將來可能是肯結婚的會越來越少了。
lostman 回複 悄悄話 結婚33年,這女的也得55以上了,還這麽折騰?
Firefox01 回複 悄悄話 英美等西方國家,傳統的男女結婚,女子隨夫姓,法律有反映。有個女同事,前夫故去,她一直領取前夫的各種保險和社會福利。與男友同居多年不結婚,不改姓,繼續領取前夫的保險和社會福利。類似的例子相信還有,隻是不清楚她與同居男友的財務安排是怎樣的,她之所以那樣做,肯定是為了利益最大化。
Yu-Yuan17 回複 悄悄話 聽說過加拿大離婚婦女帶倆孩子的比前夫和新老婆過得好的。
清漪園 回複 悄悄話 同意火狐兄,雖然美國不承認common-law marriage,但英國承認,想必加拿大作為英聯邦國家也承認,同居年頭多了,分手跟離婚一樣,也要分割財產的。
Firefox01 回複 悄悄話 不敢結婚,但可以同居,最後結果和結婚一樣。
甜甜圈加辣椒 回複 悄悄話 可以,協議離婚,雙方同意就行
清漪園 回複 悄悄話 加拿大的法律允許這樣一次性了斷結清嗎?

這哥們兒夠慘,也夠爺們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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