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個房子,20多萬買的現在3米了。10年後賣掉時地稅才近4千,隻賣了1個米。如果現在買回來房價3米了,地稅要3萬5以上。如果當時沒賣的話現在地稅也隻有1萬不到。其實買第2個房子時並沒有賣第一個房子的必要,現在真後悔把那個房子賣了。所以現在除非萬不得已,絕對不會賣加州房子。空著也不會賣。老朽說絕對不賣加州出租房,我說絕對不賣加州彎曲空置房.
現在賣加州房子,GAIN幾個米,還要交很多稅。加州房孩子願意住可以免費去住。父母過世時作為遺產留給孩子, STEPUP COSTBASIS,不用付稅,無疑是比較好的選擇。孩子如果在彎曲工作,如果沒有股票上市,買個像樣的房子是非常困難的。把房子留給孩子也是很多家庭的選擇。所以很多人即使退休了,搬家了,也不賣加州房子。買家多賣家少能不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