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廣義而言,就是指任何以聲音組成的給人們帶來愉悅享受的藝術。音樂是人類最美好也是最含蓄的語言,它不受語種、人種、國界、地域的限製,而直通人們心靈的最深處。它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活動中的高級精神產物。
和其他文化藝術一樣,音樂也有其社會屬性和價值性,如藝術價值、社會價值、時代價值、精神價值和經濟價值。
音樂的高山流水、陽春白雪和下裏巴人
和任何其他文化藝術一樣,人們對音樂價值的判定或對它的喜愛,既有共性也有特性。一首好的優秀音樂作品總是受到大多數人的喜愛,如我國的絕作《梁祝》膾炙人口、悠久不息。同時,音樂又有因人而異的特性,如有人喜歡古典音樂、有人喜歡現代音樂,有人喜歡西洋音樂、有人喜歡民族音樂,有人喜歡美聲歌曲、有人喜歡通俗歌曲,有人喜歡交響樂管弦樂、有人喜歡爵士樂搖滾樂,雖然有時是眾口難調、莫衷一是,甚至是互相排斥。但是其共同點是:真正優秀的音樂作品總是受到絕大多數人們的歡迎和喜愛。
音樂的價值
音樂的價值是有其多方麵的標準。
藝術價值,專業的藝術標準和審美標準。專業人員的觀點和評判必須尊重,專家的天賦、受教育程度和專業造詣決定了他們有更高的判定能力和話語權。
創作難度或表演難度也是決定音樂藝術價值的重要標準之一。一項人人都可以輕而易舉而構成的音樂很難說有其很高的音樂價值,或者僅僅是美,如潺潺流水,春風細雨也是一種自然美,但不存在藝術創作的難度,也不能認為是具有藝術價值。隻有難和美巧妙融合的音樂才符合真正的藝術價值。
有時藝術價值高的音樂(作品或表演)不一定會受到普遍的認同與接受,所謂高山流水、陽春白雪,再高雅的音樂也難逃曲高和寡的命運,但它們獨特的藝術價值是不會因此而被否定或淡化。
社會價值和時代價值
音樂是人們精神世界和社會進步活動結合的產物,自然要接受社會和時代的洗禮。音樂是反映一個時代和社會的樂章,甚至也是對時代社會的生動曆史記錄。如《畢業歌》、《黃河大合唱》、《南泥灣》、《祝酒歌》、《年輕的朋友來相會》、《在希望的田野上》、《走進新時代》都生動地歌畫出各不同時代的縮影。
好的音樂可以鼓舞人心,激發人們的向上精神,是社會進步的積極部分。音樂可以傳遞人間的情與愛,促進社會友愛與和諧。
音樂的精神價值
人們都知道音樂能夠陶冶個人情操,美化心靈。音樂能夠誘發兒童的情智發展,深化對精神美的理解與發展,有益身心健康。
優美的音樂可以舒化人們的緊張精神,改善心理狀態,如輕音樂、搖籃曲、催眠曲。音樂也可以成為人們的精神醫生和心理醫生。
音樂的經濟價值
音樂的經濟價值或者說商業價值不一定和它的藝術價值成正比,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屬性。狹義來說,音樂的經濟價值是指音樂創作和表演所產生的市場經濟效益,如票房率、賣座率、發行率和出場費等等。一般來說,專業性(或者說藝術性)越高的音樂,其市場率反而會越低,這是市場因素所決定的。畢竟真正深諳音樂的人還是為數不多。而迎合當時社會潮流的流行音樂(有時甚至是“低俗”音樂)卻比高雅音樂更受歡迎,更具有商業經濟價值。
音樂價值的商業化往往會影響人們對純音樂藝術的執著和追求,這就是為什麽人們的經濟和物質越發達,精神創作越頹廢的原因。
音樂的真正價值應該是美——帶給人們愉悅感覺與享受。難——一種常人難以達到或難以想象創作靈感、或者是“魔鬼般”的表演技巧、表演水平。久——久盛不衰,好的音樂是不會在曆史的長河中黯然褪色,她是久釀的美酒,越陳越香。
(原創:黃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