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城頭上有個新聞,說某國際比賽烏克蘭女子擊劍選手比賽後拒絕跟俄羅斯選手握手,被逐出場外。
該不該受罰?
如果比賽規則明確規定賽後必須握手,否則就逐出場。那麽沒說的,得按照比賽規則來。
你既然報名參加比賽了,說明你認可人家定的比賽規則。如果因為碰見的選手是敵對國的選手,你也得按照比賽規則來,否則你就應該承擔不遵守規則的懲罰。
這是西方的契約精神。
就好比東方某厚臉皮大國,為了加入世貿做了一係列書麵承諾。一旦入世,所有的承諾都拋到九霄雲外。本來世貿是一個雙贏的貿易組織。唯獨到了這個背信忘義的國家,就變成一個自己要贏兩次的遊戲場。
吃相太難看,不免惹得其它國家側目。
北宋跟金簽訂海上之盟,聯手滅遼。結果宋一而再再二三地背盟。不僅僅滅遼沒有出力(實際上試圖出力,結果被行將就木的遼接連打敗兩次),而且在之後也一再背盟。背地裏接納反金的叛軍叛將不說,還拒絕支付事先說好的贖回幽州和雲州要支付的款項。
你要是想耍無賴,如果你本身就很強別人拿你沒辦法,也無所謂。但是你本身就虛弱外加懦弱。體量雖大,外強中幹。那人家武力懲罰你,自然是你咎由自取。
於是就有了靖康之恥。
漢人都把北宋覆滅,皇室上千人被金兵俘獲押送北國作為奇恥大辱。
但是漢人從來不把自己的朝廷對金背信忘義,一而再再二三背盟耍無賴當作恥辱。
所以說,靖康之恥發生過,將來還會再發生。因為漢人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扯遠了,回來講烏克蘭選手被罰這件事。該不該,該。但是烏克蘭選手做得對不對?我認為她做得對。試想在抗日戰爭期間,如果有這種國際比賽中日選手碰到了。中國選手想到侵華日軍殺吾同胞,奸吾姐妹,燒吾家園,那麽中國選手會不會遵守規則跟日本選手握手?
如果中國選手拒絕握手,那麽中國選手一定已經準備好了受到比賽組委會的懲罰。但就算如此,中國選手仍然會做出一樣的選擇。
這個叫做骨氣。
該罰。組委會按規則來處理。
也該獎。烏克蘭可以授予她特別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