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在美國,持美國護照,在她小時候給她辦了旅行證回國,我記得當時大家都隻能給孩子辦旅行證回國,我們那時還是持中國護照。後來一直未回國。現在她已19歲了,去年剛剛換了新的美國成人護照。我們也都入美國籍了。最近想帶女兒回國探親,但是,我們昨天去中國大使館簽證處辦理她的簽證時,被告知,她不能辦理去中國的簽證,她隻能辦旅行證,因為她以前用的是旅行證,現在還不能直接辦簽證,現在必須繼續用旅行證回國,回國後如果想從下次以後采用拿簽證回國。那麽就需要去公安局辦理脫籍手續。然後拿著這個證明,回美國,才能辦理去中國的簽證。我們都暈了。請問,是這麽操作的嗎?咋覺得聽著不對勁啊。我女兒生在美國,是美國籍,從沒申請中國籍,何談脫籍一事?請8老師,皮匠等各位行家給指點迷津,謝謝????你們[Sal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