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上海了,事先肯定要去瞎拚一下,新加坡小也有小的好處,地方小,買東西不用東跑西顛,隻要去Taka一家店就好了,這個最適應我啦,我這個人是最怕逛街的,一路來,買東西都跟強盜搶東西差不多,一般上都是先訂好計劃,再果斷行動,決不拖泥帶水,要買什麽,直奔目的地,中間從來不做無謂的停留。
這是優點也是缺點,優點是,我速度比較快,比較討賣東西的人的喜歡;缺點是當計劃有漏洞的時候,往往也要漏掉我需要買的東西,變成我這個強盜要是單槍匹馬行動經常要往返好多次,所以,為了保險起見,我現在吸取以往教訓,在做強盜的時候盡量找一個以逛街為樂趣的人做搭檔,以提高我的強盜效率。
英,正好就是這樣一個好夥伴,她,心細如發,她,交友廣闊,她,以逛街為樂趣;她,以時尚為目標;更吸引人的是,她,時間絕對自由,她,眼光相當優秀。所以,由她來做我的搭檔那是再合適不過了。唯一問題是,她,在東麵,我, 在西麵,我們兩個人要約會需要各自跨越半個國家,會師在中部的Takashimaya.
前麵說了,英這個人交友廣闊,所以英有朋友在Taka工作那也就很正常了,凡是在Taka 買東西都有10% 員工折扣,這可是能夠最大限度的在我做強盜的時候避免我自己受內傷。
媽呀!這是一箭多少雕?偶數學不好,數不過來啦,反正是偶占到便宜就對啦!
從傍晚6點開始偶們奔上跑下“瞎拚”了近3個小時,手上的東西,已經到了偶們兩個人都不堪承受的重量了, 提了東西偶們分別放到車上,她的車在停在7樓,偶的車停在地下3層,偶們再經過這上下10層的奔波,折騰,肚子早已經餓得嘰裏咕嚕直叫喚,用了殘存的一絲力氣,兩個人爬到餐廳,連點菜的力氣都沒啦,隨便弄了兩個套餐,狼吞虎咽一番,我滿足地呼吸一下,拍拍肚子說,還是吃飽了最幸福啊!英看著我,突然拿出手機對著我一陣猛拍,嘴裏還不停地說,這種豬樣,難得啊,一定要留個紀念。
偶是一直佩服英無論何時都能保持儀態萬方,而我確實是太累了,連鬥嘴都沒了興趣,這種強體力勞動,還好,於我是偶爾作作,要是像英這樣當作終生事業,偶遲早要發瘋。
臨走腦筋還算清醒,問餐廳的服務員討了幾顆糖果,偶們就分頭打道回府了!
到了家,偶家領導看到我氣喘籲籲,大包小包,隻會搖頭歎氣,偶也沒氣力跟他廢話,掏出幾顆糖果送給他, 然後輕描淡寫地說,別問,月尾看賬單,都是刷你的卡。
哈哈~~等到他能看到賬單的時候,偶早就逃到千裏之外啦,能奈我何?再說了,我也不是帶了糖果回來送給他了,吃了我的糖,難道還要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