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到的最多評價,往往是文靜,溫柔,可愛,和小鳥依人。不太熟的人,給我的最好聽的評價,是冷美人兒。不管怎樣,我和外向,熱情,瘋狂是不沾邊兒的。出乎意料,我也有過瘋狂的時刻,就連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會突然間變成另一個人,和所有的追星族一樣。
嚴格意義上講,我不屬於追星族,隻是喜歡老譚的歌兒,勉強算是一個忠實歌迷。好象是大一那年,老譚來北京開個唱,地點設在北京工體。我和好友,老譚的鐵幹歌迷,立刻興奮起來,決定去會一會偶像,還異想天開的想,興許可以找他要個簽名,再和他來張合影什麽的。
聽說演唱會門口票販子很多,快開場的時候,門票就會甩賣,於是我們決定不事先買票,打算到時候碰碰運氣。
學生時代,也沒什麽錢,可以想象,即便買到票,也是和舞台隔著八百仗遠,就算舞台上是老爸在演唱,估計我也會把他當作是老譚的,所以,望遠鏡是必不可少的。一來是證實,的確是老譚不是老爸,二來是見識見識老譚本人,恐怕那將是這輩子,和偶像本人的最近距離了吧。
好友不愧是好友,她自己家有個小望遠鏡,又大著膽子向她老爸的同事借了一個高倍望遠鏡,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人手一個了。於是,那天晚上,我們騎上自行車,不辭辛苦的向著離家甚遠的工體跋涉,帶著兩顆年輕的心。
到現在都有些難以想象,我們兩個弱不禁風的路癡,居然可以騎上近一個小時的單車,到一個從未去過的地放。在看到滿街的票販子時,我們就象剛從沙漠中回來,找到了水一樣,直奔他們衝去。
頭一次和票販子打交道,我們在半信半疑之中,花了四五十塊錢,買了張麵值大約100塊錢的票,就匆匆進場了。座位和預計的差不多,絕對不近,但也不是遠得離譜。落座後,我們便拿出望遠鏡四處尋摸起來,工人體育館真的是好大啊,來捧場的人滿為患,看來我們花了那麽點兒錢,搞到這等位置也該知足了。
等老譚風光進場後,音樂響起,震耳欲聾。我們才發現,怪不得我們的票便宜,原來我們坐在老譚的正背後,對著他的後腦勺。這下慘了,望遠鏡也白拿了,別說台上是我老爸了,就算是個穿上西裝的大猩猩,估計我也當他是老譚了。
我們的顧慮,很快的消失了大半,因為老譚在舞台上活蹦亂跳的,雖然他麵對正席的時候要多一些,但他還是會給所有觀眾露露臉的,而且頻率還可以接受。於是我們安下心來,專注的聽歌。期間,我和好友輪流用高倍望遠鏡,所以,連老譚臉上在流汗,也看得一清二楚。
老譚那會兒已經不年輕了,但望遠鏡裏的他,看上去還蠻帥的,比雜誌畫報上的照片強多了,並且他有種親和力,好象誰都可以和他成為朋友。一首接一首的經典,《難舍難分》,《水中花》,《夜未央》。。。,他換了好幾身衣服,跑遍舞台的角角落落,八成的時間是汗流浹背的。我忍不住感歎,老譚也不容易啊。
後半場的時候,老譚幾次跑下舞台,和前排的觀眾握手,把我們給羨慕的呀,真是哈喇子直流。觀眾席上,好多年輕男女,都在歡呼尖叫著,有座也不坐,偏要站著。我和好友也被迫離開座位,跑到一個沒人擋的著的地放,站著聽。開始的時候,我們還很淑女,看到別人扯著嗓子,狂轟亂炸,我們就象鄉巴佬頭一次進城一樣,看著新鮮,不太敢學。
後來,老譚邀請三位女觀眾上台,和他一起唱。這下可不得了,全場女觀眾立刻炸開了鍋,喊破了嗓子,爭先恐後的躍躍欲試。我和好友也不知怎的,把手舉得老高,不顧一切的大喊:“在這邊”,那勁頭,好象困在孤島上的人,見到一條大船,聲嘶力竭的喊“救命”一樣。
於是,沒有任何過渡,我們順利地完成了從淑女到“瘋丫頭”蛻變。接下來,就不停的喊,不停的張牙舞爪,似乎這樣,我們就和老譚更接近,老譚就會看到我們。說實在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喊啥,反正就是製造噪音,烘托氣氛。毫無疑問,我這輩子最高分貝高頻率的講話,百分之百都在那個晚上了。直到回家後,才發現嗓子喊啞了。
演唱會快結束的時候,歌迷們不讓老譚走,我們也跟著起哄,狂喊“再來一個”。於是老譚又唱了《愛在深秋》,兩三個回合之後,估計老譚把事先準備的overtime曲目也唱完了,最後狠下心來躲進了後台。
盡管如此,歌迷們並沒有一哄而散,而是一群群的湧向一個地方,我和好友也隨大流,以為其中有知情人,會把我們引到老譚出場的地放,可以真正的和他合影,要簽名。沒想到,等到黃花菜都涼了,隻見人群由肥變瘦,卻不見老譚蹤影。我們也回到了現實,想到我是騙老爸跑出來的,還是趁早打道回府為妙。
悲劇就在這時發生了,由於我們跟著人群亂走,找不到最初的進口,哪曉得工體這麽大,出錯了口就意味著迷路,繞了一大圈好不容易找到我們停自行車的地放,發現一輛車都不剩了,急得我倆如熱鍋上的螞蟻,一個好心人說,因為過了時間,車子一定是被拉到總站了,估計得白天才能拿出來。
那時已經過了12點,連公共汽車都沒了,怎麽回家呢?街上的人好象一下子都不見了,我們越來越害怕,看到路邊有一家小鋪,雖然關了門,但裏麵燈是亮的,我們覺得找到了救命稻草,拚命的敲門。裏麵的人不耐煩地開了門,聽我們可憐的哀求,求他把門口那輛破自行車借給我們,並向他保證第二天一定還。看那人猶猶豫豫,好友便說把她的書包留下,以那兩個望遠鏡作為抵押。
拿到自行車,我馱著好友,艱難的騎回了家。偷偷的溜進家門時,老爸的臉色很難看,第二天一早,老姐說:“你完了,老爸發現你書包裏的演唱會票根了,還跟我說:你妹妹也學會撒謊了。”唉,這下我在老爸那兒,也留下案底兒了。比我更慘的是,我們還了小鋪的車,找回自己的車,騎回家才發現,好友借的高倍望遠鏡不見了,她自然是挨了她老爸一頓好罵。
好好的淑女,非要學人家追星,代價慘重啊!現在回想起來,又覺得值得,至少在記憶裏,我也瘋狂過一回,還挺過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