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店員說要等一會才輪到我們,那就先出去找個地方吃飯吧。 輾轉看了兩家的菜單,兒子不置可否,先生說要不去 Legal Sea Foods?好吧。
頭台要了 Tuna Poke Nachos,裏邊有金槍魚碎粒和鱷梨丁。裝盤的不是常見的黃玉米片,而是所謂 Crab chips,像白色玉蘭花瓣靜靜落在盤底。我覺得看起來像蝦片,嚐了一口,果然。 想跟兒子懷舊一把,說這是小時候的美食,隻有春節和清明節才吃得到。又一想,算了。
兒子要了招牌菜 Lobster Roll 和 Clam Chowder,反饋是湯好喝,龍蝦卷也不錯。我知道兒子性情平和,極少挑剔,故意問他跟波士頓網紅店 James Hook 的三明治相比怎麽樣。兒子先說 James 家的好吃一點,畢竟是四十塊錢一個的龍蝦卷。再一想,他又老老實實承認,其實也記不清 James 家到底如何美味。我大笑。本來嘛,我覺得隻要食材新鮮,哪家的龍蝦卷都差不多,再出名如 James Hook 的三明治,也不過是用料足而已,就記得塞滿的龍蝦肉邊吃邊掉:)
我點了一個炸魚三明治。估計是上次在 Martha’s Vineyard 沒吃好,潛意識裏想補償一下。不幸,這家的也不過爾爾。魚倒是炸得外脆裏嫩,但是沒什麽味道,我吃兩口就放下了。想起汪曾祺抱怨某次宴席上的魚肉太淡,一直耿耿於懷,還說 “鹹魚淡肉” 是廚師口訣。
先生要了一個金槍魚漢堡,但是忘了拍照。
三個人一致同意,他們家薯條很好吃:)結賬時,看見鄰桌點的 “釀龍蝦” (Stuffed Lobster Tails) 上菜了,兒子眼睛一亮,說下次點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