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兩個星期的時間把 Just Mercy 看完,如此蝸速閱讀,跟英文能力無關,倒是跟閱讀內容有關,書中揭露的美國司法監獄係統內幕觸目驚心,不忍卒讀。
作者布萊恩 斯蒂文森 (Bryan Stevenson) 還是哈佛法學院學生時,到亞特蘭大法律援助中心實習期間接觸到堆積如山的冤假錯死刑案件,開始幫助這些求告無門的在押犯人並一做就是四十年。布萊恩後來成立的 Equal Justice Initiative (EJI) 以喬治亞州和阿拉巴馬州為中心,幫助當地 (Deep South) 及全國其它地區被誣陷冤枉者及量刑過重者上訴或重啟重審案件。Just Mercy 這本書以臭名昭著的沃特冤案 (Walter McMillian) 為主線,並穿插記錄了布萊恩辦理過的若幹真實案例,交叉敘述互補曝光了美國司法製度的各種漏洞和黑暗。比如說,刑偵辦案偏見當道,輕視證據和法律程序;對犯罪嫌疑人威逼利誘,栽贓嫁禍無辜;刑偵和司法串通勾結,包庇縱容;法庭委托律師敷衍塞責唯報酬是圖;法醫錯誤結論導致法庭誤判卻不了了之;繁瑣冗長的法律程序;殘酷的獄中體罰乃至行刑時電椅操作失誤事故(不止一次!)。。。。。無不令人發指。
除了這些焦點問題,身為女性和母親,我特別留意到女性和未成年人弱勢群體,尤其低收入家庭背景出身者在司法製度中的無助困境和痛苦掙紮。書中談及的一些具體案例和法律規定,如果不是親眼讀到,很難相信是發生在當代的美國社會,如鯁在喉,分享一二。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對滿心期待的母親來說,大概沒有比產下死胎更悲傷的事情了。我從來不知道也沒想過世界上還有一些母親,如果因為貧困選擇在家分娩,如果不幸產下的是死胎,忍受喪子悲痛之餘還會麵臨弑嬰的控告。瑪莎就是這樣一個母親,她在家泡澡時早產,生下一個死嬰。愛管閑事的鄰居看到瑪莎肚子小了可是不見嬰兒蹤影,就報告了警察。尚未走出哀痛的瑪莎和上門調查的警察發生衝突,最後鬧到掘墓起屍進行法檢。不幸的是,法醫居然用了排除診斷法 (“diagnosis of exclusion”) 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得出瑪莎溺嬰的結論,瑪莎被判無期徒刑!2012年,當瑪莎最終在布萊恩的不懈努力下洗脫罪名走出監獄時,已經被監禁了整整十年!
中產階級主婦碧瑞姬因為一次婚外情懷孕並產下死胎, 指指點點的輿論暗示誤導業務水平本就堪憂的法醫作出弑嬰結論,瑪莎因此被控殺人罪入獄。數月以後,六個不同的病理學家分別驗屍,得出一致結論是嬰兒死於新生兒肺炎,而非弑嬰。對碧瑞姬的指控最終撤銷,但那個 “草菅人命” 的法醫轉到另外一州開業行醫,絲毫不受影響。
傾巢之下,焉有完卵,母親入獄或缺席的家庭裏,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
十四歲的黑人男孩查理,身高五英尺,體重不到一百磅,瘦小乖巧。目睹母親被其男友毒打並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後,查理開槍殺死了男友。雖然死刑不適用於十五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因為死者是警官,檢察官堅持把查理作為成人犯審判並尋求最高量刑控訴,於是法官判查理罪成並進入成人監獄服刑。入獄第一個晚上,查理就被其他犯人性侵強奸。
特瑞娜九歲喪母,逃離了酗酒毒打兼性侵的父親以後開始流浪街頭。因為童年時期身心嚴重受創,特瑞娜精神狂躁容易失控,十四歲時有次深夜潛入一戶人家時不慎著火,導致兩個男孩窒息死亡。法庭委派給特瑞娜的辯護律師失職到荒唐,一沒有提供必要醫學文件證明特瑞娜的精神不穩定狀況,二沒有挑戰她被成人法庭審判的做法,這一係列玩忽職守導致特瑞娜被判二級謀殺罪。法官對特瑞娜極度同情但又愛莫能助,他在備注裏寫道,“這是我見過的最悲傷的案件。” (“This is the saddest case I’ve ever seen.”) 特瑞娜入獄不久就被獄警強奸懷孕,事情暴露以後,犯事獄警僅僅被開除,沒有受到任何刑事檢控。特瑞娜後來為此進行民事訴訟,法官起初判決特瑞娜應得到 $62,000 的賠償金,但很快就收回判決,理由是獄警上訴辯稱特瑞娜是殺人犯!特瑞娜始終沒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賠償。
種種事實已經足夠令人震驚,但讓我出離憤怒的還是特瑞娜的生產經曆,整個分娩過程特瑞娜被手銬銬在產床上!一直到2008年,大部分州 ——注意,不是全部州!—— 才廢除了服刑產婦在產程中上腳鐐或上手銬的做法!讀到這裏,我完全找不到語言來表達我的震驚和憤怒!2014年,52歲的特瑞娜已經在監獄裏度過了38年。在賓夕法尼亞州的監獄裏,這樣的 “特瑞娜” 有男有女近五百個,為了在13-17歲之間犯下的過錯,他們注定要在監獄服刑至老死。
書中的故事主線沃特冤案,當年是轟動全國甚至國際的大冤案,後來被拍成了電影,不過我推薦看書。布萊恩身為雄辯滔滔的大律師,很會講故事,寫的雖然是真人真事,但行文流暢生動,當懸疑故事來讀也緊張吸引人。值得一提的是,沃特冤案就發生在門羅維爾鎮 (Monroeville),著名的 《殺死一隻知更鳥》(To Kill a Mockingbird) 故事場景就是據此虛構,也是作者哈帕李 (Harper Lee) 的故鄉。門羅維爾鎮的人以哈帕和暢銷書為榮,把當地舊法庭改成博物館,還成立了“知更鳥劇團” 四處巡演那一場著名的法庭戲,卻無視眼前被冤枉的沃特並拒絕為他翻案。這固然是當地司法部門官官相護沆瀣一氣,但骨子裏還是根深蒂固對黑人的歧視作祟,難怪布萊恩忍不住出言譏諷,“人們常常忽視了一個事實,《殺死一隻知更鳥》裏為黑人做的辯護並沒有成功!” (What is often overlooked is that the black man falsely accused in the story was not successfully defended by Atticus.) (網圖)
同希望黑暗和不公減少,不論是堅持反抗或者發聲支持。。。
祝周末愉快!
同祝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