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沈磊後,美藍心灰意冷,本來想好聚好散,經過一番折騰,美藍對沈磊徹底失望。美藍將訴訟離婚,因為沈磊有語言家暴人證,在單位,電話中大吼大叫辱罵美藍,並有暴力傾向,法院將下達限製令,不得靠近美蘭,一切走司法程序。沈磊和其家屬不得靠近美蘭。沈磊因為無故曠工而失去工作,美藍退租兩人合租房(因為十年來,一直是美藍每月1萬以上的薪水支付所有兩人的日常生活開銷,而沈磊的每月8000元薪水存起來,美藍大大咧咧,不在乎金錢,不知道為什麽十年隻有十幾萬存款,是否也資助部分父母新房的款項,不得而知。否則十年也應該有百萬存款了。)算清楚賬目,孰是孰非,一目了然。而美藍繼續在路總公司任總監職務,憑能力和才能,成功談妥大項目,提成加月薪,很快還清路總債務,還清債務後,利用單位公積金,加上高薪,付房子首付應該足足有餘。搬出路總公寓,還清路總幾個月房租。走上獨立自由的人生之路。至於感情婚姻,美藍剛從一段一地雞毛婚姻中和喪母之痛的巨痛中走出來,大概率是會單身一段時期,已經婉拒路總幾次,大概率也是很難走到一起,路總仍然是她的貴人,是知遇之恩,是上司,也是亦師亦友。路總也會認識到他們兩不合適,霸道總裁不會找事業型的知性女性,會尬。休閑時也不能真正享受生活。(如果我是總裁,我一定不會娶事業型的女性)。生活是生活,事業是事業。。。嗬嗬!原來生活不一定是一地雞毛,也不一定是完美無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