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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節明妄議民權是否因舊疾複發?

(2021-06-03 01:05:01) 下一個

曾節明妄議民權是否因舊疾複發?

最近在關於維民的人權問題上,常能看到曾節明特有的“真知灼見”,甚至已經到了不容他人置喙的地步。

曾先生字裏行間總指責他人諂媚西方,以示自己高風亮節。令人不禁問:既覺此地不堪,何不歸去?

如此喜怒無常、思維錯亂,倒是讓人擔憂起曾節明的舊疾。

曾節明本名叫申曦,曾經是一名記者,2001年因聲援法輪功被中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刑拘,後以精神病為由脫身,數年前逃難到美國。

每談及精神病史,他往往稱是為逃避迫害而偽造。然筆者近日獲得一份疾病證明文件,竟證實他的精神病並非子虛烏有而是確有其事,且似至今仍未完全治愈。

這份文件來自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桂林市精神衛生中心)出具的疾病證明書與出院證明複印件,病患名叫申曦(曾節明原名),男性,診斷為偏執型精神分裂症。文件記錄了其在1999年3月7日至7月3日在該院的治療情況及出院事項。值得讓人注意的是,出院證明中明確寫道“經治療後,患者症狀較前稍好轉”“但患者仍不承認自己存在精神病症狀”。

 

根據中共法律規定,病患必須在正規的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達到1個月以上,醫院才能為其出具此類證明。眾所周知,曾節明自2000年起即以“老黨員”為名在網絡發表文章,直至2001年引起中共注意被捕,中間未發現有入院治療跡象。且網上流傳的釋放證明書,也寫明了他被拘留時間為2001年9月30日,家屬為他提供精神病證明獲釋是10月,在此期間也不存在發病收治的時間。


由此可證,曾節明患精神病是事實,但發病時間應比自稱的“因受迫害致疾”提前數年。

曾節明作為一名偏執型精神分裂症患者,他的病症是“漸起疑人害”。郭國汀律師曾經寫文,提及曾節明向他求助,說有人欲害他。從字裏行間已經能看出其病症端倪。


宋雨軒先生曾寫文揭發曾節明在泰病發,對孫樹才老先生犯下盜竊罪的經過。可見當時他對於自己的病還未開始隱瞞。


其實曾節明現在隱瞞病史也是可以被理解的,因為顧忌美國對待精神病的嚴謹法規。

美國各州均有專門針對精神病患的法律規定。以紐約州為例,緊急情況下,如合理懷疑疑似精神病人可能出現自殺或傷害他人的較高風險時,當事人親屬、醫院或警察等各方均可采取強製措施將當事人送往精神病院而無需事先取得專科醫生鑒定。新聞曾有報道,中國某留學生因與同學爭執被送精神病院,或是某華人因隨口玩笑被送進警局接受精神鑒定雲雲。

曾節明曾在自傳中寫道,他赴美是“在經曆了兩年半驚心動魄的曼穀申難‘煉獄’”才得以成行。而美國的法律,若申請政治避難者患有精神疾病,必然會被拒絕。即使已入境,也會考慮存在安全威脅,而被美國移民局“退貨”。最幸運就是被當地精神病院強製收治,但曾節明顯然不願意。

作為一名仍然活躍在線的寫手,他的精神狀況勢必會體現在作品中,偏頗之詞不可避免,思想漏洞亦常見矣。可是海外民運在中共的打壓中艱難抗爭多年,有今日成就實屬不易,堅持人權、重視少民利益向來是民運的奠基之石,若非有西方這片自由沃土,這些思想的種子早已夭折。

乘涼不忘植樹人,你曾節明既享受了民主的便利,更不應就此忘記遠方仍掙紮在苦難深淵的百姓,望曾先生往後少以偏頗之詞再妄談民權。

再者,諱疾忌醫向來為病家大忌,按時服藥方為良策,盼早日康複,此致。

附文:

偏執型精神分裂症,是最為常見的精神分裂症類型。起病年齡較其他各型為晚。病初表現為敏感多疑,逐漸發展成妄想,並有泛化趨勢,妄想內容日益脫離現實。有時可伴有幻覺和感知覺綜合障礙。情感和行為常受幻覺和妄想支配,表現多疑、多懼,甚至出現自傷及傷人行為……科普材料來源於網絡百科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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