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函〔2022〕22號
各有關全國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為規範社會組織行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政部關於印發〈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2017〕45號)的規定要求,現就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開展2022年社會組織抽查審計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審計時間
2022年5月—7月。
二、抽查審計實施機構
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北京和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中燕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北京中澤永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中財匯信(北京)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北京中資信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中嘉友誼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三、抽查審計數量
本次共抽查審計民政部登記的社會組織209個,其中社會團體199個(包括外國商會2個、國際性社團4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0個。
四、抽查審計內容
查看社會組織2021年度工作報告書、會計報表、相關賬簿等;了解內部控製製度建立情況及執行有效性;評價內部控製係統是否健全且有效執行;查看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業務活動管理是否規範;核實是否存在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外國商會管理暫行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及其他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以及違反非營利法人屬性的行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五、抽查審計方法
本次抽查審計主要采取進駐現場,聽取介紹,收集資料、查閱製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審驗會計憑證和相關財務資料,盤點實物,函證其他單位或個人,調查取證,重新計算及分析等方法進行審計。
對社會組織開展抽查審計是落實國務院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的重要舉措。請各有關社會組織積極配合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工作,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相關材料和數據,確保審計檢查順利開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礙或拒絕上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抽查審計工作。社會組織不按規定配合抽查審計工作的,登記管理機關將依據《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
民政部辦公廳
2022年4月11日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李康,58124106
附件1
抽查審計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