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才子多風流,風流才子非倪匡莫屬。
寫小說,他但求好看,不顧真假。因為在他眼中,想找到真相比找到真愛還難。
談戀愛,他風流而不下流,追求美女無數。因為在他眼中,一夫一妻不符合男人的生理需求。
喝酒,他隻挑度數,自認最好的酒是“再來一杯”。因為在他眼中,做人就要醉生夢死,每天喝醉,在夢中死去。
交友,他與金庸、黃霑、蔡瀾並稱“香江四大才子”,四人誌同道合,笑傲江湖。
倪匡的一生,真實有趣,吃喝玩樂醉生夢死,凡事都做到了有滋有味,享盡了人間煙火的快樂。
逃港
1935年5月,倪匡生於上海的一個文人家庭,排行老四,被人熟知的,還有妹妹亦舒。
初中畢業後,因為家境不寬裕,倪匡沒有繼續讀書,而是當了一名幹警,隨後去了內蒙古監獄,成為勞改管教支隊的一員。
從小頑皮的他,居然在宿舍養起了狼,還咬傷過支隊的大隊長。
大隊長因此懷恨在心,處處找茬,終於,他逮到了機會。
1956年冬天,一場大風雪封住了運煤的路,倪匡他們困在了冰天雪地裏。
眼看就要被凍死了,倪匡腦瓜一轉,將附近一座搖搖欲墜的木橋拆掉,燒火取暖。
勉強熬過寒夜,等來救援,他卻被大隊長冠以“破壞交通罪”之名,關在一個小房間裏。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難道就此等死?
那時候,“破壞交通”是很嚴重的罪名,一旦成立,就等著坐10年牢了。
倪匡哪是坐以待斃的人,他腦瓜又一轉,想辦法逃出了小房子,準備回上海。
可因為坐錯列車,他逃到了廣州,在報紙的“豆腐塊”上看到偷渡香港的信息。
偷渡需要中介費,他身無分文,隻好寫信給家人借錢,籌到150元後,他逃到了安全島。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倪匡是上世紀50年代的眾多“逃港者”之一。
來港後,他發現這裏簡直是天堂:不但有美味的叉燒飯,人與人之間還互不幹涉,最重要的是——在這裏,他的罪名不成立。
剛開始,倪匡幹過很多苦工,為了謀一份體麵活,他白天打工,晚上讀夜校。
在夜校裏,他結識了妻子李果珍,兩人情投意合,租房住在了一起。
很快,兩人就裸婚了,生下一兒(倪震)一女(倪穗)。
婚後,倪匡一天做苦工隻掙來幾塊錢,常常吃了上餐沒下餐。
一天,他從報紙上看到征稿信息,沒想到寫字還能賺錢,於是抱著試一試的想法,從此開始了他的寫作生涯。
雖然隻有初中文化,但倪匡常常腦洞大開,各種奇異古怪的想法呼之欲出。
實在不知道寫什麽,他就打開家裏那本《兒童百科全書》,居然屢屢出爆款,成為橫著走的作家。
身在草芥難飛天,一入香江化為龍。如魚得水的倪匡,終於迎來了屬於他的黃金時代。
好寫
倪匡自稱,“自有人類以來,寫漢字最多的人。”
發現寫字能掙口飯吃,他開始向各大報社投稿和創作衛斯理係列。
與一般作家起草、精修不同的是,他開弓沒有回頭箭,既不回看,也不修改,常常日更兩萬字。
當然,奮筆疾書也有缺點,有時免不了出錯:南極出現了北極熊。
曾有一位讀者揪住他這個錯誤不放,問他怎麽可以寫出常識性錯誤的情節。
倪匡無所謂:“南極是沒有北極熊,世界上也沒有衛斯理啊。”
讀者不買賬,繼續糾纏。
他不耐煩了,“我喜歡這樣寫,那又如何?你覺得好看就看,不好看就不要看。”
後來,老板出來圓場:“本來南極是有北極熊的,但被衛斯理殺死後,從此消失了。”
是的,圓場的老板,正是那個寫“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的金庸。
因為是同鄉,又都是武俠迷,金庸和倪匡的關係在老板之下,朋友之上。
金庸非常欣賞倪匡的文筆,更看重他腦洞的清奇。
因此,當金庸要去歐洲出差時,為了不讓連載的《天龍八部》斷更,他叫倪匡代筆。
走之前,他千叮萬囑:“千萬不要把主角寫死了!”
等他回來後,倪匡把他心愛的阿紫寫瞎了。
倪匡解釋:“打打殺殺,難免誤傷,這樣情節才好看啊。”
金庸又氣又惱,隻得讓“虛竹”救回了“阿紫”的眼睛。
此後,金庸不敢再叫倪匡代筆了,可倪匡卻寫了一副對聯,掛在自己的書房:“曾代金庸寫小說,屢替張徹編劇本”。
說起張徹,那也是邵氏影業的知名導演。
他慧眼識英雄,請了倪匡寫《獨臂刀》。影片上映,首獲百萬票房,兩人從此成為“黃金搭檔”。
李小龍慕名而來,請倪匡為他寫了一部《精武門》,陳真一角成為華人心目中的經典英雄形象。
倪匡為邵氏寫了261部劇本,加上其他製片人拿著錢求他寫的200部,一共寫了461部劇本。
蔡瀾曾笑他:“寫了那麽多,為什麽不頒個獎給你?”
倪匡大笑:“為什麽?那還用問,肯定是寫得爛!提名都沒有。哈哈哈哈!”
隨心而寫,隨性而作,不為名,隻求寫的開心就好。這就是倪匡。
好玩
張岱說:“人無癖不可與交,以其無深情也;人無癡不可與交,以其無真氣也。”
如果不是早就有了《射雕英雄傳》,人們定會以為,周伯通就是金庸照著倪匡來寫的。
原來世上還真有這樣一個老頑童,古靈精怪,常常惹得朋友哭笑不得。
“四大才子”如F4般形影不離,四兄弟聚餐時,幾乎都是大佬金庸買單。
蔡瀾覺得不好意思,想爭著結賬。
倪匡就挖苦他:“扮啥大方,搞啥AA,你比金庸有錢嗎?”
吃飽喝足,大家有時會“過兩手”。
倪匡有個外號叫“倪必跟”,去澳門賭場時,他每場都跟。
一次,他看著半個小時還不出手的金庸,說:“不跟哪有機會贏?跟就五十,不跟就零。”
結果,“倪必跟”輸急了眼,把準備買相機的錢全賠進去。
他一掀桌子,說:“不好玩!”
後來,金庸把自己名貴的單反送給他,他又樂嗬嗬。
除了對金庸不客氣,倪匡也時常整蠱黃霑。
有一次他對黃霑說:“霑呐,我死後你總得送個大花圈吧?一個大花圈少說也要400塊吧?要不你把這錢先預支給我唄?”
黃霑二話沒說,拿出400塊給他,幾天後突然反應過來,“不對啊,我死了你不也得送我大花圈?還錢!”
沒想到,這兩位好友都先他而去,但他沒有悲痛欲絕,眾人詬病他薄情寡義。
能在親媽葬禮上哈哈大笑的“笑子”倪匡,不想假惺惺落淚。
生前早已笑傲江湖,死又何足掛齒。
在頑童倪匡眼中,做一個好玩的人,遠比一個受世俗禮教規規矩矩更有趣。
好酒
倪匡好酒,喝酒隻挑度數,在他眼裏,最好的酒是“再來一杯”。
他覺得最好的人生就是醉生夢死,沒想到卻被好友古龍“實現”了。
古龍是倪匡最好的酒肉朋友,他們一見麵,就要幹掉5瓶XO,第二天兩人躺在醫院打點滴互嘲。
古龍嗜酒如命,在任何場合都把酒當成水來喝,最後因為飲酒過度,英年早逝,年僅48歲。
他死後,幾個朋友為他買了48瓶XO酒陪葬。
悲痛欲絕的倪匡,打開酒倒出一杯,對著古龍的遺體哭:“老友,你快喝一杯吧。”
結果,酒卻被自己幹了。
一杯接一杯,幾瓶XO很快就見底了,林清玄趕緊製止他:“別把古龍氣活了。”
他歎氣:“都是我害了他,幫他成了名。”
原來的古龍,隻是個小混混,後來倪匡請他寫《絕代雙驕》,把他捧紅了。
從此,古龍開始花天酒地,毫無節製。
古龍死前,拉著倪匡的手說:“酒真不是好東西。”
古龍死後,倪匡把古龍沒能做到的事完成了——戒了酒。
朋友再送他酒,他哈哈大笑:“配額用完了,喝酒的配額用完了。”
也許,倪匡戒的不是酒,而是痛失酒友的寂寞。
好酒常有,知己難覓。好酒之人喝的不是酒,而是熱鬧。
好色
Dou音上一首《古龍群俠傳》唱到:“喝最烈的酒,戀最美的人,看海闊雲高波瀾生。”
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更何況是風流才子倪匡。
倪匡曾愛上一個夜店姑娘,常拉著蔡瀾和黃霑一起去夜店談笑風生。
談著談著,把姑娘晾在一邊,三人幹脆做了一檔深夜訪談節目《今夜不設防》,幾乎港圈所有的大咖都去過。
倪匡好色,眾所周知。
蔡瀾監製電影《衛斯理與原振俠》時,想讓他本色出演。
倪匡問:“有什麽好處?”
蔡瀾說:“高端會所,美女成群。”
倪匡一聽,即刻答應。此後,他經常客串風流的角色。
演得多了,李果珍的朋友替她不平:“先生是作家,怎可演娼客?”
李果珍卻說:“作家和娼客,都是他的本色。”
倪匡風流成性,一生女友無數,而且毫不避諱。
李果珍為此大鬧過,但終究無可奈何,隻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兒子倪震遺傳了老爸的風流基因,吃著碗裏的周慧敏,看著鍋裏的各種辣妹。
周慧敏也學婆婆一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希望像婆婆一樣,最終守得雲開見月明。
風流半生的倪匡,患皮膚病後因為妻子的照顧,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做起了專情的男人。
85高齡的他,常深情喊妻子“珍妹妹”,摸著她的頭說:“吃得飽不飽,穿得暖不暖?”
在他眼中,一夫一妻實在不符合青壯年男人的生理需求。
所以,他風流而不下流,最後擁抱糟糠之妻。
這就是倪匡的愛情態度:“我對愛情很專一,隻是身體不專一而已。”
好吃
晚年的倪匡,又矮又胖,即使如此,他也從不委屈自己的肚子。
一次,倪震說到父親近況,“酒不喝了,煙戒了,除此之外,嗜甜食,吃肥肉,全不忌口,肥到好像……”
然後他手一指:“噥,就像那樣。”
那是尊佛像,圓球狀,肚子頂地,四肢伸向空中,小小的腦袋鑲在前端。
倪匡大部分時間窩在家裏,總是吃了睡,睡了吃。他平均一天要睡13個小時,而且什麽都吃。
說到吃,倪匡非常嘴刁,不比蔡瀾差。
他好吃魚,隻有家鄉寧波的野生黃魚,才能得到他的首肯:“這才像黃魚的味道。”
黃霑和金庸去世後,倪匡常常陪蔡瀾到處吃。
一次,蔡瀾約倪匡到彌敦道地鐵口的茶餐廳吃飯。
倪匡在地鐵口迷了路,本想打道回府,又對蔡瀾描述的美食垂涎欲滴,於是找人帶路過去。
蔡瀾看著滿頭大汗的倪匡,哈哈大笑:“有得吃還怕你不來。”
飯桌上,蔡瀾嫌棄現在的豬肉沒有以前新鮮好吃,倪匡笑,“豬肉沒變老,是你變老了。”
說完,兩人哈哈大笑。
倪匡直言,活到60歲就夠了,以後的每一天都是賺的,能吃一天,就多吃一天。
不枉此生
倪匡說:“我的人生哲學說出來教壞小孩,就是——得過且過。”
他這種無所謂的態度,來源於寫作的認知:即使地球爆炸,也不過是宇宙中的一粒塵埃,所以該吃吃、該喝喝、該玩玩、該樂樂。
看得開,放得下,所以能及時行樂,所以能不枉此生,這就是倪匡的人生態度。
但無所謂並不是敷衍,也不是隨便,因為有追求,所以倪匡活得灑脫而不消極。
而大多數的我們,把很多東西看得太重,總是患得患失放不開,錯過了許多美好的事物。
倪匡的人生,我們複製不來。但也許我們可以學他的態度,像個頑童一樣對待這個世界,充滿好奇,永遠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