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丸子哥的酒論,我才發現,原來男朋友一直原來都是在把我當哥們。
或者說,我才發現,原來一直都是找了個哥們。
我們出去,都是喝啤酒。一個木頭盤子,一人六杯,不同風味,是我們的標配,
要不然就是威士忌之類的烈酒。
我不喜歡喝葡萄酒。也從來不在外麵喝葡萄酒。
喜歡喝烈酒,其實是老爸害的。
老爸每次回國,都會搬不少中國白酒回來,什麽茅台啊,五糧液啊,酒就鎖在玻璃櫃子裏麵。他不時會拿出來搞點花生米喝一杯。
從來不給我喝。
老媽就教育我不要學老爸,當酒鬼。酒會殺死腦細胞,會變笨,還會讓人長痘痘,變醜。
但那個酒的味道聞起來真香。
我仔細分析了老爸的規律,發現了他藏鑰匙的地方。
然後。。。。老爸就會發現,或者沒有發現,酒莫名奇妙的少了一點點。
結果,多年之後,就多了個酒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