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飄過,人走過,我愛過

不要著急,不要著急,休息,休息一會兒
正文

Y

(2005-12-12 08:00:45) 下一個

    又一個男朋友的故事。我都覺得自己怎麽這麽輕浮,或是可憐。可憐之人必又可恨之處阿!

    簡短的說說吧,他不值得我浪費太多筆墨。客觀的說,Y是一個很帥的男生,和我是國內的研究生同學,我跟他成為了男女朋友,他告訴我他跟他女朋友分手了。但這隻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那女生開始鬧,尤其在知道有我這個人存在之後。我退縮了,因為我覺得Y不是一個能拿得起放得下的男人。我提出了分手,理由是,我能容忍你去想她去懷念她,但我絕對不能容忍你不在乎我。即使我知道他愛我,但是他的做法總讓我覺得他並不在乎我。

    我和那女生麵對麵談了一次話,我很明確的表明自己不會再涉入他們之間,我隻求她放過我,讓我徹底消失。

    分手後我難過了兩天,第三天早上突然頓悟,我覺得我並不愛Y,我難過隻是因為我覺得我輸給了他的前女友。這麽想之後,我恢複了自己。

    但是何嚐容易啊!!因為這件事我覺得在同學們麵前抬不起頭,我很輕率的選擇了出國。想逃離這個讓我窒息的環境。

    就在我跟他分開不久,他們倆搬到一起住了。這本來與我無關,但是他居然騙我說沒有住在一起,還給我發短信說想我。這種男人,我慶幸自己做的決定很早。

    就是因為這段經曆,我對做Z女朋友的事情可以說是考慮再三,我在同一個地方能否再次摔倒?我不知道。但我還是鼓起勇氣選擇了嚐試。因為有過類似的經曆,所以我對Z和他前女友的事情不管不問,我知道我問不清也管不了。我想我的自我保護意識已經不自覺地讓自己做好了又失敗一次的準備。聽到Z前女友找工作住在他家,我居然沒有覺得難過憤怒!我覺得自己好可怕,這麽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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