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有一大爺上了公交車,看到小夥子不給他讓座,直接衝人家扇了四個巴掌,誰知等小夥子下車後,坐了幾站大爺反倒自己因為心髒病突發死亡。
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家屬得知後,反倒直接把小夥子告上了法院,要求賠償50萬元。家屬的行為讓人感到疑惑,這名小夥子對大爺的死亡是否應該負責呢?
小華是一名大學生,因為在考試前一天熬了一個大夜,所以今天上公交車格外疲憊,一上車就直接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睡覺。
剛坐下沒多久,小華就沉沉的睡去,這個時候總是在附近遛彎的李大爺也上了車,李大爺平常就喜歡坐在靠窗的位置,因此一上車不管後麵還有位置,直接站在了小華的旁邊,想讓小華給他讓座。
李大爺先是拍了拍小華的公交座位,但見小華沒有動靜,直接又拍了拍小華的肩膀,這個時候,小華才艱難的睜開了雙眼,非常疑惑的望向了李大爺。
小華沒有舉動的表情,直接激怒了李大爺,李大爺震怒,張口就問"你看不到老年人在你旁邊嗎?你怎麽不給我讓座?小華解釋道"大爺,後麵還有座位呢。"但小華的解釋明顯沒有進入李大爺的心,李大爺一巴掌扇到了小華的臉上,這還不算扇完一巴掌後,李大爺直接又連扇了三巴掌。
小華無緣無故被打,內心也十分的委屈憤怒,他原本想衝上前去和李大爺好好的理論一番,但看到李大爺喘著粗氣,一看身體就很不好,小華的心軟了下來,無奈的歎息一聲,獨自下車。
小華下車之後,李大爺仿佛打了一場勝仗般得意的坐在了小華的座位上,但做過幾站後李大爺卻突然倒在了地上。
周圍的人連忙把李大爺送到了醫院,經過審查,李大爺是因為心髒病突發,所以導致不治身亡。
李大爺的兒女知道這件事,十分憤怒,他們覺得李大爺的身體一向硬朗,突然死亡肯定是有人刺激了李大爺,後來他們找到了小華,要求小華補償他們50萬元。
小華覺得自己無緣無故就攤上了50萬的補償,十分不樂意,最終李大爺的兒女們把小華告上了法院索賠50萬元。
最終,在法院的審理下,認為小華的行為沒有達到侵權的條件,所以法院駁回了李大爺家屬的訴訟請求,小華不需要賠償50萬元。
這起案件在網絡傳播開來後,引起了網友們的議論,有的網友覺得李大爺就是倚老賣老,要求小華讓座,最後反倒自己自食惡果。但也有網友覺得,可能大爺和小華之間發生了什麽,小華刺激了大爺,才導致大爺身亡。
網友說的都有自己的道理,接下來就筆者帶著大家從法律的角度分析這起案件。在這起案件中,李大爺要求小華讓座,在被小華不讓座的行為刺激下,情緒震怒導致心髒病突發不治而亡。
這起案件的主要爭議點主要在於為什麽小華的行為沒有構成侵權的條件?構成侵權需要什麽樣的條件才能滿足?以及在這起案件中,老人犯了什麽過錯?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個人的錯誤行為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權益並造成了損害,那麽該行為人必須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這項規定,如果在這些案件中,小華確實刺激了老人,那麽小華應當對老人的身亡負責。
但在我國法律中從來沒有規定一定要給老人讓座,讓座屬於敬老愛幼的一個道德說法因此,小華讓不讓座屬於自願行為,不屬於刺激老人的行為。
在調查的證據以及雙方措施中,也無法證明小華是用暴力和刺激性語言刺激李大爺,反而隻能說李大爺自己情緒不穩定,導致自己的心髒病突發。
從這一點說,小華並不構成侵權行為,因此麵對家屬的索賠,小華完全有理由拒絕。
而根據我國的治安法規定,在公眾麵前公然侮辱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故意毆打他人的處五以上十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從這個法律規定來看不僅小華沒有構成對老人的侵權行為,老人反倒是構成了對小華的侵權。如果老人後來沒有出事,小華揪著這個事不放報警,憑借老人無緣無故打了小華四個巴掌這件事,李大爺也應當被行政拘留,再給罰款。
最後,雖然我國家一向推崇尊老愛幼的行為,但許多年輕人在工作十分忙碌的情況下身體可能比許多老人還要差,讓不讓座也是自願行為應當視情況而定。(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