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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3)
不想結婚的那一個,麵對想結婚的那一位,總是可以列舉出許多理由。有的甚至看上去冠冕堂皇:我要打下經濟基礎,讓你過好日子;維持戀愛的浪漫感覺,不是很好嗎;也許你還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我總覺得,一切理由的背後就寫著四個字:愛得不夠。
真心喜歡一個人,就會想和他、她廝守到老,覺得世上再也不會有人比他、她更好了。就算失去與所有人戀愛的機會,也要和他、她步入“城牆”,幸福地失去自由。已經有了最好的,還有什麽好期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