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在這個如果的假設之下,當然曆史是沒有如果的,但也不妨我們來想一想
眾所周知,中美78年底同時宣布將於79年1月1日建交,美國同時與“中華民國”斷交。美國國會在此之前專門通過了一個《台灣關係法》,通過的票數之多卡特總統不得不簽署,不然會遭到國會的否決。正是這個《台灣關係法》給後來的中美關係帶來了一係列的問題,美國以此為依據不斷地賣武器給台灣,也是美國要挾中國的一個重要棋子。
我們也知道中美建交以後曾經有短暫的蜜月,美國曾經提出賣給中國F-16戰機,幫助中國改進殲8,等等。也就是說這段時間美國是想利用中國來對付蘇聯的。如果鄧小平不急於79年建交,而是等到這個時候,美國人可能會在台灣問題上進一步讓步,這樣許多後續問題就可能避免。
當然,這是事後諸葛亮,但也不是不能想一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