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修”
網讀 “耶穌會士中國書簡集”粗淺體會。
該書翻譯文字欠美。
明朝最早入華的天主教傳教士在其進人中國後,最初曾想像,就如在其他 地方傳教一樣(如在歐洲街頭,或進入北美向土著人傳教),也身穿破舊的衣服,以此表示其分別為聖,脫離世俗的捆綁。
所以,中國天主教教會的創立者利瑪竇,最初幾年就是這樣生活的。他與和尚一起呆了七年, 身著與和尚們幾乎一樣 的服 裝, 過著非常簡樸的生活。由於他的文雅與謙遜,和尚們都很喜歡他, 都尊敬他的品德。他則從和尚們那裏學習語言與漢字。但在這期間, 他幾乎沒有能讓任何人歸依。歐洲的科學當時在中國是新奇的東西,一些中國官員逐漸地對利瑪竇神父產生了好奇心,想見見他。因為他的文雅與謙遜態度,頗討官員們喜歡。
那些對他的才能頗感滿意的官員對他有了好感,便經常與他交往。在談話中,他們從他那裏了解到他來中國的主要動機,是天主的呼召和意象,在大明宣講上帝的教義,他們稱讚了他的計劃。但是,也正是這些官員規勸他改變傳教的方式。他們對他說:“以您現在的身份,沒有多少人會聽您說什麽。人們甚至不會長時間地忍受您。既然您是個博學的人, 您就應該像我們的文人學士那樣穿著打扮,過著有品位的生活。這樣您就能夠與所有的人交談。官員向來尊重文人, 民眾也會同樣地尊重您。他們會接受您的拜訪,並樂意聽您開導。利瑪竇神父已經體驗到他們所說的一切均是實話(因為他深感自己進展甚微,幾乎是在浪費時間)。他在向上帝祈禱,並向主教請示後,采納了這些官員的建議。
早期來華的傳教士,不穿綢緞錦衣,也沒騎馬坐轎,著裝老舊寬鬆,徒步街頭巷尾,遭致毆打和羞辱。視乎說明,自古我們就看重等級,社會地位和出生?即使接受了基督教,也是淺嚐輒止吧?我不讚同“苦修”。我理解基督徒渴望成功。人對世俗物質生活的追求本無可非議,然而敬畏神和追求基督的真理達至善,應成為人的內在情懷。這樣的情懷本如水和空氣一樣,若無它們,生命意義何在?生命本身還能存在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