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血案的嫌疑人歐金中至今下落不明。雖然有很多網友希望他能藏好,但更多網友明白,這麽有影響的大案,警方會加大搜捕力度的,再加上天羅地網般的攝像頭監控,他能逃脫的概率應該很小。
很多寫手在同情歐金中五年來的悲慘遭遇的同時,又不忘加上一句“當然,他該受到法律的懲罰”,以表明自己的良民立場。
人們鸚鵡學舌般重複著一個順口溜:“法律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並沒有意識到,這句話描述的美好情景,跟“大同世界”的烏托邦是一個級別的,隻可憧憬不能當真。現實世界的法律隻是在向著這個理想不斷靠近。好的法律能懲罰壞人,並努力使壞人變成好人;壞的法律能製造出壞人,並迫使好人一不留神就變成了壞人。《1984》描述的世界就是以“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為目標,沒有壞人就製造壞人也不能讓懲罰機製空轉。《十二怒漢》《肖申克的救贖》宣揚如何“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哪怕有一絲對嫌疑人有利的證據,也不放過還原好人的機會。
米蘭達警告:“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麽你所說的一切都會呈堂證供。你有權在受審時請一位律師。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權利?”及庭審的陪審團程序,都在向“絕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的理想靠攏,不惜承擔“寧肯錯放,也不錯抓”的社會成本。
有的地方的法律,好像有一種飼養機製,——放縱小錯,養到臨界點釀成大禍時,才“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抖著網子捕人了。法律好像漁民的網目一樣疏,要保護魚群生態,小魚漏網,長成大魚才被捕撈。老子說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是指人為的法網,而是指禍福相倚、因果相生的天道法則,勉強接近自然法吧。天網可以“疏而不漏”,法網可以“漏而不疏”。
從英美影視作品裏可以看到,英美法係“恢恢而不疏”,每項證據都要講程序,繁瑣而細密。但並不排除有鑽法律空子的漏網壞人,法律的嚴密更像是為“絕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設計的,難免有壞人搭便車而漏網。“一網打盡,除惡務盡”不是現代法律的追求。
回到我們當下的現實,莆田血案的醞釀期長達五年之久,歐金中五年的奔走呼號沒能喚醒法律的眷顧,一怒拔刀後,法律迅速醒過來了,有司偵騎四出,搜山尋海,法網大張。眼看“故意殺人”這麽大的魚難逃法網了。如果歐金中被捉拿歸案,再好的律師團隊除了呼籲驚醒社會以外,幾乎不可能減輕“法律的嚴懲”了。我們不信西方法律“漏而不疏”那一套,不會讓歐金中在法庭上“漏網”免死的。
麵對“疏而不漏”的國產法網,歐金中就沒有活路了嗎?
但再“疏而不漏”的法網,總有意外。曆史和現實的數據告訴我們,總有逮不住的漏網之魚。現實的槍口有時抬高一寸,有時真沒準頭,搜山的警犬,有時會患陣發性鼻炎,導致鼻子失靈,一無所獲。
拋開法律不說,具體的搜捕工作並不能做到百分之百成功。法律確實要懲罰歐金中,但就是搜捕不到,有什麽辦法?搜捕任務是長期而艱巨滴,這絲毫不影響法律的尊嚴,抓不到案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嘛。公安部門要做好長遠的抓捕規劃,但公安還有更繁重的工作,不能被這起案子影響了其他任務的完成。
如果歐金中長期逃亡,公安也在長期抓捕,法庭對莆田血案在封灶等米。法律沒丟麵子,公安沒丟裏子,歐金中沒丟命,網民很開心,這對各方算不算是最佳邊際收益狀態?比雙贏還多兩贏呢。
幾十年前,高倉健主演的電影《追捕》曾經風靡大陸,觀眾的心第一次被“逃犯”揉軟了。今天,那遠逝的記憶又被喚醒,人們又一次為“逃犯”這個詞而心疼而憂傷……
2021.10.15
不要又來扯什麽人在做,天在看啊,在雨棚住了5年,天還要刮台風把雨棚吹掉逼到無處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