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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與流行

(2021-09-01 21:52:27) 下一個

被派任務,寫寫搖滾與流行的區別。這工作量很大。窮極一生聽遍現代音樂和歌曲。也很難一言而定那一首是流行還是搖滾

決定拋磚

搖滾(ROCK, ROCK and ROLL),顧名思義石頭在滾動,地震般的節奏,石頭滾動時的瘋狂的不可預測性。這種不可預測性來自叛逆,叛逆始自年輕人的能量的壓抑和噴射。

流行(POP),顧名思義,一切音樂類型,包括搖滾在內,動聽了,容易傳唱了,就是流行。因此,流行本身不是一個音樂Genre, 而是指的是音樂的社會接受度的贏家。

麥克瑞傑克遜,號稱流行天王,其音樂中大量的funk,rock,R&B等等精彩的音樂類型。說明了,流行樂實際上是對各個音樂類型的精美化和普及化。

有意思的是,如果音樂家在耕耘某種音樂類型,偶爾會搞出一首非常流行的經典,這個時候,他們將自己的類型推高到當時文化市場的尖端。他們往往會被音樂圈奉為神明。因為他們,某一類型的音樂可以登堂入室。

但是如果音樂家使用了某種音樂類型的討喜的特點,寫出了流行作品,他們沒有推高這個音樂類型,而隻是應用即成的套路,這類音樂家可以流行,但是作品審美難以持久,在圈子裏不被推崇。

這個圈子,肯定不是當今中國粉絲文化的圈子。

話題進入2000年代後,隨著電子電腦音樂的普及,隨著音樂公司的流水線普及,音樂商品化如滔滔洪水。商品化的音樂必然追求回報,也就是大眾接受度。因而,音樂類型被分化。拿搖滾說,流行搖滾下裏巴人,前衛搖滾的陽春白雪。涇渭分明。後者,很難生存並取得商業成功和大眾認可。因此,搖滾基本上被流行吞沒了。不是說流行搖滾不好,是太好了,動聽而可以傳唱。但是,流行音樂的商業本質,就是拔苗助長,就是迅速將最好的精華賣出去。就是拚湊所有的亮點,就是取悅大眾。最終這苗就會枯萎。搖滾枯萎,hiphop,rap等新的音樂類型頂上來,他們也會被流行吸走精華,如果吸得太快,他們也會凋零。

那麽業餘音樂玩家怎麽麵對搖滾和流行的糾結呢?個人認為,大家玩玩,不必較真。隻要作品真誠,動聽了就是流行,叛逆了就是搖滾。

這個時候就不得不提起AI了,AI音樂是大數據的產物,未來可以真正地把握大眾口味的走向。那麽流行音樂這個吸血鬼巨無霸,最終無非就是AI音樂的天下。創意的音樂家,在各個領域辛苦耕耘,開拓類型。而一旦有了流行傾向,擁有AI的商業音樂巨頭,就會在大數據中發現,進而,迅速肢解學習,並複製成功。不僅是複製,可能還會結合其他流行趨勢,做出超越那位音樂家的作品。

所以,未來

流行樂屬於AI。

音樂類型的耕耘者(比如搖滾)屬於苦逼一類。

這些苦逼,並不覺得苦,因為他們的樂趣來自音樂本身,和商業關係不大。可是一旦他們開始渴望商業成功了。他們的創造力會很快被商業AI榨幹。

因此,搖滾和流行的話題到了未來,就變成了,你是喜歡音樂本身,還是喜歡成功。很遺憾,這兩者可能不會有太大的交集了。

磚頭拋出去了,等著大家拾起來,砸回來吧。說不定飛來一塊璞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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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小廚 回複 悄悄話 AI 的產品是快餐,工業化了。音樂家的藝術出品,可以是私房小菜也可以是米其林大廚的傑作。工藝品和藝術品區別,各有各的市場: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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