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民謠搖滾的戰鬥好激烈,我被震驚到了,激烈程度不亞於世界大戰!
其實我是喜歡民謠歌曲的,我唱的民謠歌比搖滾歌多的去了。
之所以喜歡民謠,是被它的溫情, 纏綿,無奈,甚至傷情所吸引。
你可以沉醉在瓜哥的溫柔鄉裏(綺黛你好?),也可以每天像水晶魚一樣傷感流淚,還可以選擇慢慢地度過歲月(雷姐的從前慢?)
可以像微雨老師那樣懷念過去(戀戀風塵?),還可以像欣賞玫瑰花那樣欣賞藍蓮花,
可以像藕花同學那樣想起同桌的你,還可以踏上後海香山的旅途,
可以抱著吉他訴說著自己的鄉愁四韻,還可以到成都的小酒館喝著小酒,品嚐著羊肉火鍋,
可以像芋頭那樣寫一封家書,還可以像遠風一樣品嚐一下紅莓果,
可以有阿誠那樣後知後覺的悲傷,還可以有仙女遇到的那年西冷!
可以跳著天天想你,,,也可以有關於鄭州的回憶,
民謠歌曲實在太多太有味了,,,但是總覺得缺少了點什麽,,,something is lacking!
最後終於明白,民謠缺少的是一種精神,,,一種搖滾精神!
一種永不服輸但又敬畏對手的精神,
一種永遠仰頭不下沉的精神,
一種蔑視冷嘲熱諷的精神,
一種堅持自己理想和信念的精神,
一種衝破自己精神枷鎖的勇氣和精神,
一種向著自由呐喊的精神!
搖滾可以改變世界,它發出的不僅僅是嘶吼和呐喊,它乃是世界能聽到的最強音!
這就注定了唱搖滾的隻能是少數人,因為他們是引領時代的強者!
讓我們搖滾起來,讓我們Rock起來,讓世界能聽到我們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