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名字是Temmy,1948年生。老家是溫州,但在台北長大。有一哥一姐。她是這樣描述她小時候的:【臉像河馬,眼睛一條線,鼻子被踩了一腳,嘴巴是嘟著的,又胖,像個醜小鴨。小時候,我父親罵我一頭笨發】。慢慢長大,就像 Shirley Temple了。
她說:【父親家裏有錢,曾幫吳佩孚掌管財務。我父輩的表弟,表妹,周末就到我家等我爸發零用錢給他們。並送一罐豬油讓他們帶回學校。我父親南京金陵大學畢業。投筆從戎,因為英文好,就當翻譯。後來經商。1947年到台灣】。
【我大學畢業後,上船工作(董浩雲船)。每個月薪水$450美元。那時一般人每月是新台幣2000。我們走環球航線。從基隆到高雄,到日本,到加拿大,美國。從舊金山到洛杉磯,到佛羅裏達,南美。然後到南非,新加波,香港。從香港再到台灣。一趟4個多月。一共1年多。我們住在客房,兩個女生一間。吃飯還有人幫忙添飯。那時,每條香煙1塊多(現在每包平均8美元)】。
【但我較為樂觀。我有靈感,但不能貫徹。我退出江湖很久了(金盆洗手,她先生Sam加了一句)。得過兩次乳癌。第一次50歲,2000年做了一個月放療。第二次70歲,沒治療。我的眼睛一年開了5次刀。我覺得上天還是滿保佑我的,沒有讓我太擔憂。(Sam:沒有摧毀妳?)】
她跟著說:【我覺得我的狗,娜娜,很可憐。這麽大年紀了(17歲),還需要去適應在別人家的生活(因為它不能跟我回台灣住)。我不能再講下去了。我講了,就會很難過】。
【Sam什麽都好,就是不喜歡我的狗,娜娜。使我很受不了。但他是個好人。我要學會appreciate他的所做所為。我現在老了,回想過去,很多地方,需要檢討跟糾正。現在知道有錯就是錯。覺得講出來也沒什麽了不起。現在比以前是更有自信。而且是從內心出來的】。
【加州Orange county幾乎所有的社團我都當過會長。20年前,我們在洛城成立了“新女性協會”。我當了12年會長。但我最怕出風頭。我就把曆屆的會長都請上台,介紹她們。我們去了墨西哥的孤兒院。捐錢給多所大陸希望小學。我小時後,讀書不開竅。我爸爸說:妳左右都不分啊。我說:老師有敎左右嗎?我從小害羞,到了美國磨練出來。因為在銀行工作,需要有銀行知識外,更需要學習與客戶溝通。誠信很重要。當會長,磨練出自信。(天下無敵了,Sam又加了一句)。我喜歡有decent的人,他們讓我善心都出來了。(妳是個傳奇,Sam說)。我時常一心二用,一邊玩手機,一邊跟你講話。因為我不想浪費。我現在成了“好動”老人。就是我沒辦法停】。
【我覺得女人老了會念(老公)。但是不念,憋在心裏又不舒服,所以得練習】。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