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是自由的。最顯而易見的兩個體現就是——食物與服裝。
食物:所有通常意義上的食物基督徒都可以吃。
舊約·創世紀 第一章 第29節: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舊約·創世紀 第九章 第3節: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服裝:基督徒不需要特別的服裝。
上帝最初所造之人——亞當和夏娃,是赤身露體的。他們在伊甸園內自在生活,並不覺羞恥。直到因蛇的引誘而偷吃禁果後,才急忙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遮羞。因此,這無花果樹葉子編成的裙子,可算作人類最原始的服裝,並且由此可見,於人類而言,服裝的首要功能是蔽體遮羞,然後才有避寒保暖等附加功能。發展到現今,服裝服飾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個人的民族、職業、文化背景、審美修養、經濟實力以及社會地位等等。
基督徒在著裝上也是自由的,既沒有絕對不能穿的,比如許多所謂的奇裝異服;也沒有絕對必須穿的,比如某些地區婦女頭上必戴的包頭巾。
但是,自由決不是沒有任何限度的自由。世界上不存在無限的自由。
什麽都可以吃,你就什麽都吃嗎?回答當然是否定的;
什麽都可以穿,你就不分時間場合,隨便穿什麽、或者什麽都不穿嗎?回答當然還是否定的。
這其中的道理勿庸多言。
那麽,什麽是基督徒的自由呢?
請看“新約·哥林多前書”中關於“自由”的闡述:
第六章第12節: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種,我總不受它的轄製。
第十章第23節: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
由此可見,基督徒的自由是有限定的,那就是,既有自由,又有自律。不妨仍以食物與服裝來詮釋。
基督徒是自由的,凡是食物,我們都可以吃;基督徒又必須是自律的,我們應該有限度地吃那些對健康有益的食物;反之,對健康不利的東西就應當少吃或不吃;而對那些沾染了毒物、毒品的東西,則堅決遠之、棄之。
基督徒是自由的,凡是服飾,我們都可以穿戴;基督徒又必須是自律的,除了使衣服為我們蔽體保暖外,我們應該懂得根據場合穿戴合適的服飾;但卻不可也不必把時髦服飾當作追求的目標而花費額外的時間和金錢。
所以,基督徒的自由是建立在自律的基礎之上的。凡事都可行,但行有益處的事;凡事都可行,但行不使自己被轄製的事;凡事都可行,但行幫助人、建造人、與福音有分、能榮耀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