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想送給孩子一個比較特別的禮物,
卻總也做不到。
這次我提出:都十六歲了!要過一個有意義的日子!
他倆問:比如嘞?
比如:我們去爬那座從來沒有怕過的山?然後在山頂的天文觀測台
看星星?
孩子:不去,那是你們喜歡的。
那比如:我們可以去牧場騎騎馬?
雷歐:下雨,天氣預報下雨啊……
再比如:我們去老港選一家好點兒的法餐廳?我們真的從來
沒去過那裏的高級點兒的法餐廳呢!
孩子:我不喜歡法餐廳,總是很老舊昏暗的,而且我也不想
吃蝸牛!
雷歐:..........(正中他下懷!這家夥才不舍得花兩百塊吃頓飯呢!)
哎呀!那要怎麽慶祝啊?都被否決了!
我也不管了!哼!
第二天早上,雷歐跟約好的跑友跑完步後,帶回來一盒蛋糕、
堅果派、杏仁餅和巧克力麻花酥。
我們吹了十幾個氣球、點上蠟燭、開了紅酒,我穿上深灰色蕾絲
戰衣和恨天高高跟鞋子,一拐一拐地給孩子舉辦了一個簡簡單單
的家庭版生日爬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