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微信上看到一篇文章從《牆上的咖啡》看《兒子的咖啡館》
文章中作者談到了感恩的中西之別在於一個是感恩“人”, 一個是感恩:“神”。
作者的觀點引起了我的共鳴,也正是幾天前我與家人關於:歧視不歧視的問題時,提到了我們32年前剛來澳洲時的真實經曆。
我們剛來澳洲時悉尼當時我們租住在一堆北京人夫婦的Unit, 他們不給我們房子的鑰匙,每天回去都得敲門等待他們開門,那時華人非常少,人生地不熟,沒錢沒工作,在上課之餘還要打工掙生活費, 一天我們回來晚了(11點多),無論我們怎麽敲門,甚至一個人到路邊打電話,一個留在門口請求他們,房裏有聲音,但就是不給我們開門。在那寒冷的冬天夜晚我們無處可去, 隻好坐在樓梯口,半夜裏住在樓上一位素不相識的澳洲人看我們凍得發抖,就讓我們到他家的客廳裏休息,下半夜我們就在他的客廳裏度過,第二天早上我們謝過他,又匆匆地去上學了, 那天可能太過驚慌都忘了他的名字, 也不記得他的長相,但30多年過去了,我們一直記得在我們剛剛抵達的異國他鄉,在那個冬天的夜晚,在我們不知該如何度過寒冷的長夜時,是一個陌生的澳洲人給我們伸出援手為我們提供溫暖的客廳, 而我們的“中國同胞”卻將我們關在門外。 一個不同民族的人可以信任我們到他的家中, 而一個“同胞” 卻不肯給我們租住房子的鑰匙,這是一個多麽鮮明的對比。
我想那位澳洲人伸手幫助我們時並沒有想到要“感恩”, 隻是想到幫助人。是感恩神賜予給我的愛,從幫助我的人那裏感受到神對世人的愛,也是感恩神賜予了我有幫助他人的能力,和神賜予了他傳遞愛的機會, 所以願意去幫助一個不認識的陌生的小人物,不圖感恩不圖回報。 而我們的中國房東也許正因為我們是“小人物”, 所以他不信任(即使交了押金與房租),也認為窮留學生不但沒地位也不會有什麽可回報他們,所以可以任意欺淩。感恩人就要考慮到是“誰”幫助了我,誰幫助了我我才感恩誰,誰對我有利我才對誰有利,正因為如此就有了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係。
當時留學生除了學習,就是要打一份工,才能維持生活,幾經碰壁找到了中國人的製衣廠我去燙衣服,一件AU$0.10,先生去扛布匹一小時AU$3.5(當時法定工資是AU$7每小時), 記得一個周六我們倆從上午九點做到晚上八點, 累得腰酸背痛,手臂都抬不起來一共掙了AU$54.6, 那天回去時我坐在Newtown火車站的樓梯上, 眼淚不停地流…….. 後來我先生每天下課後又到一個華人食品倉庫打工,做了三個月沒拿到一分錢。當時我們兜裏隻有三百塊錢,隻夠交幾周的房租了, 這時在一次去白人餐館找工時遇到一個早年從英國移民的白人老先生叫John White, 就雇我先生幫他做小工,因他是自己裝修房子,所以也付不起很多工錢,他親自開著車帶著我們到Job Centre去登記,幫我們找房搬家等等。(因為他得知我們不能再住在北京人房東那裏了)盡他所能地幫助我們,他教會了我們許多澳洲的生活知識,正因他的幫助讓我們相較與其他人更快地融入澳洲社會,也使我們更定下心來在這片土地上生活, 在別人遇到困難時伸出手去幫助他們, 將神賜予我們愛的能力傳遞給他人並感恩神給予我們這個能力。
在澳洲這麽多年常常受到陌生人的幫助, 我想每一個在澳洲的新移民一定都或多或少地得到過, 大家都可敘說自己的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