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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應該不應該保護暴徒的人權

(2020-06-09 14:16:01) 下一個

我不是警察或律師,但我有一個退休法官朋友。退休,就有膽說公道話。法官說,法律不一定正確。法官受長大背景影響,也不一定公正。(香港大部分法官是外國人,還是白人,是不對的。英國變相殖民香港)

群體動物如人類、大象都有群體規矩(法律),來保障成員和平共存(社會秩序),不任人我行我素的。全世界都認為暴動違法。暴徒犯法咯,就要製止。這是自然邏輯。

所有民族,自古都有不同程度的人權。西方發明人權這個詞。聯合國人權宣言說,在緊急時,危害到國家生命時,國家有權拿走個人人權。國家授權警察拿走犯法暴徒的人權。從另一個角度看,暴徒是人,有人權。守法人也有人權。警察隻可以保護一個,一是多數而守法的人,一是少數而犯法的暴徒。當然保護守法的。這是人為邏輯。

誰打破自然和人為邏輯呢?極端分子,或心懷鬼胎的人。他們誤導沒有獨立思想的一窩蜂。極端的如人權觀察。心懷鬼胎的就是西方,西方自清朝以來都想占據中國這塊肥豬肉。香港暴動,西方喊民主。黑人種族暴動,西方才喊暴動。暴動就是暴動。香港暴徒,放火燒人,打不說廣東話的黃臉孔,破壞公共設施如法庭、銀行、商店、大學等。因為有外國勢力,敘利亞的民主暴動還演變成戰爭。

有人說,民主暴動是正義。種族暴動不是正義嗎?其實,美國是權貴治國(plutocray),不是真民主(democracy)。所以民主暴動不是正義。

暴動或打仗,是先下手為強,不能有半點猶豫對方會不會殺我。寧可殺錯好人,不可讓壞人殺我。如果一定要讓暴徒先打傷警察,警察才可以還手的話,那你去做警察,親自示範,怎樣與揮著刀箭、汽油彈等武器的暴徒打交道,好不好?罵警,會平息暴動嗎?不會。隻會縱容暴徒更加犯罪,自己變幫凶,侵犯守法人的人身安全的人權。

我同意,可能有警察濫用職權,作惡多端。我沒有解藥靈丹,隻知道,維護犯罪暴徒的人權不是解決辦法。在香港,暴徒對社會的傷害是全麵性的,打死經濟,影響每一個市民的生活。而警察,如有傷害暴徒,影響的,隻是犯了法的暴徒,是少數。如果暴動演變成內戰,生命都不保,說什麽人權。有外國介入的暴動,贏了之後一定要做外國傀儡。在平衡利弊之後,我寧願讓警察先下手為強,勿讓暴動擴大成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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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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