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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和跑馬拉鬆的辯證關係

(2025-11-11 18:07:18) 下一個

跑了兩場馬拉鬆,紐約和芝加哥。第一次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跑下來,因為從未跑過26英裏。跑完了,紐約的上坡下坡讓我印象深刻,不太好跑。但是觀眾的熱情和歡呼聲讓我覺得自己像明星一樣。第二次芝加哥,一馬平川和天和地利,到是讓我愛上了大馬。覺得跑跑也不錯。我也開始理解為啥周圍有很多跑馬達人,跑了這個馬又開始報下個馬。而且一年就要跑好幾個。而我對馬拉鬆這種極限運動還是報著敬畏之心,不太會跑太多。一年一個就很好了。

今天早晨跑步,和朋友們邊跑邊聊。裏麵既有想掛靴的,也有跑馬達人。我的腦子裏突然鑽出了一個問題,訓練是為了跑馬還是跑馬是為了訓練。人的腦子有時挺奇怪的,時不時會把不相幹的事情扯在一起。訓練和跑馬拉鬆到底是什麽關係呢?是辯證關係嗎?我想起了我們高中時學的辯證唯物主義目的和手段辯證關係。簡述目的和手段的關係是對立統一的關係。人們提出目的和實現目的,依賴於一定的手段。手段是提出能實現的目的的現實條件,又是保證目的得以實現的現實力量。人們創造和使用手段則是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同時,手段的力量和作用,也隻有在對象性活動中被有目的地使用才能表現出來和發揮出來。人的目的總是反映某種物質生活或精神生活的需要,但需要是同滿足需要的手段一同發展的,並且是依靠這些手段發展的。在具備了一定手段的基礎上,人們根據需要提出目的,為實現目的而奮鬥;目的又推動、促使人們去創造新的手段;新的手段又引起新的需要,人們又提出新的目的。手段和目的互相製約,互相推動。

首先,要跑馬拉鬆就一定需要訓練,不訓練就有可能受傷,那目的就是跑馬,訓練是手段。訓練的目的是跑得安全,跑出好成績。但我突然覺得我的目的好像不是跑馬,我的目的是訓練。隻有跑馬我才會訓練。否則,我一定不會訓練。而跑馬帶給我的隻是一時的26英裏的成績,而訓練會讓我收益更多。繞來繞去,我終於明白我為什麽不想跑那麽多馬拉鬆,因為那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是讓身體精神更健康,更有活力。而跑馬和訓練都是手段。如果非要從訓練和跑馬拉鬆找出個目的和手段的話,對我而言,訓練是目的,跑馬是手段。因為隻有跑馬才會讓我有動力去訓練。

也許這也是個雞與蛋誰先有的問題。有點擰巴。但辯證的看,目的手段是對立統一的。目的可以轉化成手段,手段也可以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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