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到一篇文章(*高以翔遺產處理完畢,由家人繼承,生前摯愛女友未分到*),心中有所感歎,動手寫下我人生的第一篇博客,請大家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文中說到,高的未婚妻未得任何遺產,因為她未有名分,雖然高有計劃求婚,但是還未實施就過世了,看完對比身邊的人和事很是有觸動。
先講講身邊的故事,我對法律的時刻認識一般都來自身邊的人和事。離我家不遠有家非常熟悉的鄰居K和S,他們共同有棟別墅,男方K在某官方機構做了幾十年的公務員,具體職務不詳,印象一直是年富力強,很有親和力。女方S是名獸醫,不善言辭,男比女大10來歲的樣子。德國流行同居,原因在以後的故事裏再穿插分析,他們也是一直同居,也未曾有過孩子。
幾年前,當時K大概50歲出頭,在一次例行的身體檢查中,突然查出肺癌。我一直認為K是個模範的男人,愛家,不抽煙,少飲酒,鍛煉身體,非常有人緣,聽說他得了肺癌,所有的人都不相信,命運啊,即使德國醫療水平不錯,情況還是非常不妙,治療不理想,惡化迅速,轉眼就是晚期。
德國有個寡婦金,但是必須是配偶才行,既然人不行了,活著的人還是要繼續生活,所以K和S決定迅速結婚,誰知7個月後,K還是走了,沒有遺囑,S也沒有得到寡婦金,原因是德國配偶享有寡婦金必須最少有一年婚姻注冊年限。當然S自己收入也不低,但是她是應該可以得到更多的呀。下麵開始講重點了。K有一個父親,一個姐姐,一個弟弟,辦完喪事之後,開始遺產分配,法律規定,K的遺產K的父親姐弟3個人都要參與分配,我記得我聽到這個消息後,心裏默默地說,要打官司了。
一段時間,因為我也忙,各中細節不曾打聽,隻是從其他鄰居那裏知道,S賣掉了房子,搬回到了她的故鄉,生活在她的父母身邊,接著又聽說她開了一個自己的診所,買了自己的房子,交了一個男朋友,很快又了結婚,吃一塹長一智。最近聖誕節,鄰居們有時間坐在一起,又提起了S,透露了一個細節,當年遺產分配時,K的父親姐弟都自動放棄了自己的那一份。。。沒有官司。
對比高的未婚妻和S境況多少有些相似,結局卻是這麽的不同,到底是法律的冷酷還是人性的不同,我心中五味雜陳,不勝唏噓。
我覺得這個有點片麵了吧?人家隻是說高的股份由家人繼承。似乎是有公司還在冒用高的肖像權。別的,像房產,存款啥的,人家可是沒提,你認為他的家人有必要對所有人公布明細嗎?用這個來談人品,不友好啊。高家已經很痛苦了,就不要雪上加霜了。
退一步講, 高的所謂求婚隻是媒體的報道。女方還在上學,是否發展到談婚論嫁的程度,不得而知。要這麽說,人每約一次會,都得給對方一些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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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看到一個明白人的點評了。。。
人的關係是最複雜的關係。 謝謝分享了。
退一步講, 高的所謂求婚隻是媒體的報道。女方還在上學,是否發展到談婚論嫁的程度,不得而知。要這麽說,人每約一次會,都得給對方一些經濟補償?
人們對成本(麻煩)的躲避是不自覺而且也不願意承認的。大量人口的相似行為背後的主要推動力來自經濟。
如果講浪漫,身披婚紗,舉行婚禮是女人的最大期盼,到政府領證次之。大部分男人倒是無所謂。
法律和人情,唉,一言難盡。
有人說date超過一年不結婚,就byebye. 尺度的拿捏不容易。
美國沒有像歐洲一些國家那樣有對common law couple的保護,女性在決定同居而不會結婚時一定要特別慎重,畢竟女性的美好年華就那麽幾年,生育期也非常短暫。我就知道這樣的例子,同居幾十年,最後一無所有的女人。
西歐很多國家未婚同居,我認為是在躲避法律成本。結婚、離婚都要有"社會程序員"-律師來操作提成。完全可以用AI來解決。故事主人公躲避成本就冒著錯失寡婦金的風險。結果挺合理的。
依靠AI,將來律師、醫生的成本會大大下降。
讚你為此專門開博,花時間碼字隻為點醒他人。我也剛開,很害怕網絡暴力,挺你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