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疫情後第一次回國。上一次是2019年9月。 疫情以前我經常回國,有時候是出差,有時候是探親。好像大部分是兩者兼顧。 以前從來沒去當地公安局報道,好像也沒聽說過這事。回國之前,城裏有很多討論。個說個的,我因此也體驗了一下。我是一大早到京的。我姐姐姐夫把我接到他家,我稍休息了一下,就去當地派出所了。如果第二天去就超過24小時了。 去之前,我姐打電話問用不用,回答是要的,帶著我的護照即可。我和我姐到了她們這一片的派出所,辦戶籍的正在午休,我們被允許到報案的廳裏等侯。這是一個挺小的地方、有幾個人坐那裏。期間有個警察帥哥出來把一夥人大聲訓了一陣。好像是一個女的借錢不還,三個男的把她告到派出所。這三個人看著挺老實的。那個女的看著就想賴著不給。說是賣了她老公的房子還錢。
兩點,辦戶籍和身份證的開門了。這裏更小。有六窗口,都是女民警。外邊也大概隻能坐6,7個人。我從取票機領了號、照了像,大概等了快一小時。到了我以後,知道我住我姐家,他們要我姐的身份證和房地產證。我姐隻有身份證照片,被要求去旁邊一小店複印。其實有了身份證號,可以查出我姐家的住址。因為我姐沒戶口本,派出所說先給我登記一下。讓我們送來戶口本,再給我一張證明。其中,他們問我住到什麽時候,我說也許要延長機票,他們說如果延長機票還要來告知一下。我就寫上180天的最後一天。
過了幾天,我們帶上所有的材料,又去了派出所。這次是另一位女民警,她很嚴厲的問我為啥不在24小時內報道。我還沒解釋,上次的民警出現了。什麽也沒要,就給我一張記錄紙。
出境的時候,首都機場特蕭條,安檢和出境基本沒人,我沒有主動給報道的記錄,人家根本沒要。
在國內時,新聞上經常提到要方便外國人去中國旅遊。回去回來的飛機上基本都是華人。除了外籍華人以外、大街上,景點基本看不到外國人。有外國人就報道一下,有幾個德國人坐郵輪到上海,又坐高鐵到北京也上了中央電視台。
國內也注意到外籍遊客少,電視經常說要簡化,方便。 我一個沒語言障礙的都覺得不太容易,何況不會中文的呢。
我直接住接待外賓的酒店,反正已經是外國人了,省很多麻煩!謝謝好介紹!
九十年代起,大量紅二代出國,他們不但需要保留國籍戶籍,還須保留黨籍團籍軍籍,他們的秘密名單保存在大使館,他們是 “有關部門” 保存聯係以便隨時召集的特殊人員,所以不能保留雙重國籍的法律,是他們自己打破的,為了適應 “世界革命” 的需要。
大家在中國的時間寶貴,看4-5個小時值不值得1% 的概率的2000塊錢了。
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一)外國人拒不接受公安機關查驗其出境入境證件的;
(二)外國人拒不交驗居留證件的;
(三)未按照規定辦理外國人出生登記、死亡申報的;
(四)外國人居留證件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的;
(五)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的;
(六)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登記的。
旅館未按照規定辦理外國人住宿登記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未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出海關時,有沒有報備,電腦肯定看得到,但邊檢忙的很,一天查上千人,懶得追究。但很少遊客的海關,那被查的機會就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