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爾10大怪:
先有娃後結婚:結婚很花錢,很多家庭生孩子很長時間,也不能夠舉行婚禮。等可以結婚的時候,娃娃都上學,應該有自己愛戀的人兒了。
求學中途去打工:我見過好幾位中途休學打工賺錢的學生,這對於當時還是新移民的我衝擊很大。
打娃官差當證人:我從主流媒體看到,由父母想懲罰熊孩子,又要避免虐待孩子的指控,打電話請來警察當證人,在官差的指導下懲罰娃娃。
惡搞鄰居豎怪燈:鄰裏不和的時候,相互給對方難堪的方法很有創意,有一家就豎立起來一個形狀很怪異的聖誕裝飾燈,讓對方一家很不舒服。
上法語課有錢掙:魁省政府給錢,讓新移民學習法語,曾經被稱為喝咖啡。 廣場大媽不跳騰:這兒的大媽不在廣場上跳舞,而是在一些社區活動中心跳舞運動。
綠帽男人好開心:St-Patrick節期間,不論故鄉是不是在愛爾蘭,蒙特利爾人喜歡帶上綠帽子遊行慶祝。
一妻二夫不相爭:有不少女性同時擁有兩個丈夫,兩個男人一個女人組成家庭,和睦相處。
看病不要去急診:蒙特利爾人看病幾乎不去醫院的急診,而到社區診所看普通科大夫,效率比去急診高。
蘋果滿地鬆鼠啃:很多人家中院落裏麵的果樹梨樹,碩果累累,任憑掉落一地,也很少人又去采摘收集來吃,看著真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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