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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解讀

(2020-02-12 16:40:24) 下一個

1)貌似高福團隊在12月底最遲1月初已經發現人傳人的新冠(高團隊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的論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中國武漢的早期傳播》)

2)高是否有據此發現立即上報?這是關健。,

3)高若沒有上報而是管自己寫論文,則高福要負主要責任。

4)若高在1月初就上報發現新冠,則高福基本沒什麽事。至於他在1月10號怎麽說了是可以理解的,這麽重大的事項,相當於“核按紐”。

5)接下去鍾南山1月20號之行,如果之前高福沒有上報發現了新冠則鍾是大英雄。如果之前高團隊已經上報發現人傳人新冠,則鍾不過是再確認一下雙保險而已,鍾按下了按紐。這種情況下有一個問題,1月初到1月20號,這麽緊急重大的事鍾為什麽不第一時間下去?

 

應該說全國總動員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這種體製,辦事的效率很高,諸如十天一棟樓,百天一條路之類的,在西方國家民主體製下想都不敢想的。但是另一方麵,做錯事的話也是可以很恐怖的,有可能拉都拉不回來的。沒人能保證不做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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