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是一般群眾, 我這裏提出幾個問題供大家討論,
- 選舉舞弊和衝擊國會, 哪個在先哪個在後, 兩者相差多久了?
- 選舉舞弊後, 川普和他的支持者沒有經過法律徒經抗爭嗎? 是很隨便的還是很嚴肅的?
- 川普和他的律師以自己的名意而不是通過佛州, 向最高法院告訴, 最高法院還是以no standing”拒絕了, 最高法院這樣做,本身 是否合法還是放棄了自己的職責?
- 在一切法律途經的努力都失敗後, 川普的支持者擁向了國會, 他們最後有部份人衝進了國會( 這是完全錯誤的) , 但是請那些對他們指責的人問問自己, 要是你們處在他們的地位,除了認睹服輸,你們還有更好的辦法嗎?
- 這次大選是民主黨贏了,就 要川普和共和黨“認睹服輸“, 那麽要是下一次, 共和黨也用同樣的手段, 或若幹年後,另外一個新興的大黨也用同樣的辦法贏得了大選, 最高法也不管, 民主黨是不是也乖乖地”認睹服輸“?用這樣的手段贏是不是也是一個莫大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