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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被提出來,就多說兩句,不服是一種精神疾病

(2024-02-20 09:54:57) 下一個

一個人沒本事,還不服,就更是。

人讀書的目的,就是首先服氣。打開一本書,那麽多精神世界的大師,幾百年前做出來的東西,我看懂都不容易,服。

有了這種態度,精神層麵的東西就是享受。比如寫字,寫兩個,和隋唐近一點,滿足。我貼出來和貼道菜沒區別,就是今天寫了什麽。

其實我可以完全不貼,也可以完全戒網。說到底還是俗,手機互聯網都方便,我不寫日記,就把文學城博客當個記錄。

但是我沒不服。對任何人的評論,感謝也不說反駁也不說。我心裏有我的看法,覺得某人懂字,某人胡說,某人純粹因為我不喜歡川普就說我字不好。我寫得開心,別人評價不重要。

兩大網紅的共同點就是不服,而且不服的東西特淺薄。我絕世美顏,我公司裏官大。

香港有個宮雪花,快四十了出來選美,不服了吧?可是宮雪花也沒快六十出來選美啊。那就絕對精神有問題了。

兩大網紅,一個奔七了,一個奔六了,還是電梯裏COSTCO碰到個異性說漂亮,馬上上網得瑟。

一個人都退休年齡了還這樣,餘生估計也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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