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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遊行

(2022-03-18 20:17:10) 下一個

對一個人鄙視,與親自行動聲張正義還是有區別的。

人對很多事都有看法,身體力行證明自己如何正確是另一會事。你工作上可以證明你是正確的,在家裏買菜可以證明是正確的。國家大事,爛人做爛事,最好就有個看法,那不是你管得著的。

去年加拿大兩個大媽網上吵,不過癮,打官司,最後居然在一個大媽把另一個在法庭捅了一刀。估計吵架開始也是我對你錯。

小人是用來鄙視的,不是麵對麵指著鼻子說你是小人的。過分帶入,和不相關的小人死磕,說明無所事事。

我對選舉也是同樣的看法。對某個黨派,某個候選人。有強烈的看法,支持,反對,投票,都正常。弄得義憤填膺沒必要。我們這裏有華人申請到機場門口,五六個人舉個牌子,站兩三個小時。他們自己覺得很參與,實際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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