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這是我對離婚的態度

(2020-11-17 08:07:18) 下一個

如果孩子歸我,對方從此消失,我根本不會談錢的事。就當沒這個人,我就和孩子相依為命。也不會再找人結婚。

如果對方把孩子從我身邊硬奪走。給錢我也給孩子,我是一個字也懶得和對方再說。打官司我也不會上庭,法官判多少我交多少。但是,我不會去打官司,不會和對方有任何接觸,更別說討價還價。

這些態度完全建立在一個基礎上。我自認是個好父親。我一輩子活下來,就是為孩子好。我這種人,有人要是和我到法庭上去說,我欠孩子的,那是沒良心,沒有必要去講理。

我一直相信離婚的人是天生的。天性好的人,碰上越爛的人,越覺得沒必要死磕。到處死磕的人,才會把離婚打到法庭去。

兩個人,雇了律師,坐在桌子邊上,劃分領土似地,這個是你的,這個是我的,還爭,對比婚禮的喜慶,我覺得這是世上最惡心的事。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