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親身經曆的豔遇故事。
我們都窮的時候,琳達說她不能在這麽窮下去了。她還有一點青春的尾巴,一定要抓緊。
互聯網剛開始,網上約會也剛開始,琳達抓緊的就是在網上找對象。
琳達的訣竅是絕不注冊那些免費的介紹對象服務,注冊的都是兩三千塊的服務。她說得舍得花錢,才能碰到有錢人。
我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你在我嗎特打工,一個月也就掙個兩千塊吧,毫不眨眼就交給紅娘了?
琳達的丈夫和孩子還在國內。每天收工,晚飯的時候,我做飯,就聽著她給國內打電話。
那時國內沒網,也沒視頻。我吃完飯,她基本電話也打完了,就叫我給他翻譯約會網站裏的那些人的簡曆。
不愧是要交幾千塊的,那些男人的簡曆嚇得我一愣一愣的。
大家不感興趣,我就直奔主題吧。
總之這和富豪戀愛就是不一樣,琳達經常一走一個禮拜不著家。一個禮拜後回來,一身光鮮,脖子上多個大金鏈子什麽的。
我問去哪了,說是百慕大,夏威夷什麽的。
本來這也不幹我是,煩的是,她每次走之前,都教我一套謊言,接了電話對她丈夫撒謊,搞得我很煩。
更煩的在後麵。
????一次一走,一個禮拜沒回來,兩個禮拜沒回來,一個月沒回來。
住過我那個城市的都知道,當年是轟動一時的大案子。
我為這破事,和FBI那幫SB至少聊過五十個小時天。
我後來不當房東,都和當年的經曆有關。
一個陌生人租你的房子,不是和你無關了,出了事,就必須有關。
我朋友的房客死在他的房子裏,和給自己辦喪事差不多。
我和琳達說白了是合租,她出事,我能不管?
她丈夫從中國來,在美國舉目無親,我能說和我無關,不接送,當翻譯?
FBI找我,我有膽量說無可奉告?
世上最扯淡就是和偵探談話。
極客氣。我們就是了解情況,並不認為你是罪犯。你有找律師的權利。
然後,那天那天,每一分鍾在在那裏都得交代。
你說在這裏,有證人沒有?
我白天還好說,都在學校裏,晚上在家誰覺,找誰作證?我能說我在手淫,我的雙手作證?
夜裏,你和琳達就隔著一堵牆,夜裏有那邊有聲音沒有?
有,有時有呻吟聲。
男的女的。
女的。
有男的沒有?
好像有。
你見過這男的沒有?
見過不少男的,不知道呻吟的是哪個。
你能不能模仿一下。
不能。不是不想,做不來。
談完讓我簽字。說也許今後要上聽做為證據。
我問我可以不可以不出庭。
他說你可以不出庭。但是我們可以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