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的時候我想起自己是很矛盾的人。
一方麵特摳門,另一方麵又不在乎錢。不在乎工資,不在乎遺產,不在乎別人給不給我錢,送什麽禮。
一個人摳門就不會覺得缺錢。我想,我肯定是那個人死了錢沒花完的人。
但是我肯定不會覺得虧。因為我覺得這世上大多數人都吃得太多,穿得太好,消費不該消費的東西,浪費,包括我自己。
有這個想法,人死了錢沒花完就不是壞事,本來就不該花。
如果問我什麽值得消費,我能想起來的就是房子可以大一點,不一定好,但是要大,因為我喜歡獨處,也喜歡幹活。房子大安靜,幹活甩得開。
說起幹活,我想人生觀因該有天生的成份。
從小我就喜歡什麽事都自己做。
小學三四年級自己裝收音機。有一段對溜門撬鎖著迷,幾個小時看修鎖的怎麽配鑰匙,回家就拆我家的鎖。中學有自己的自行車,周末不停地拆自行車。
上編程課,學了SMTP PROTOCOL,非放棄現成的EMAIL程序不用,自己編了一個。
找工作,群發,COVER LETTER加簡曆,幾秒鍾發好幾百份。
那時互聯網鋼開始,還沒有SPAM的概念,我是祖師爺。
我在想如果我的房子,地足夠大,我肯定自己養豬,自己養雞,自己種菜,幾乎不去超市。除了殺豬殺雞幹不了。我現在殺不了生,卻能吃肉。
如果汽車廠賣零件,組裝完可以上路,我肯定自己攢一輛跑車。
我骨子裏有一種信念,就是什麽都要自己幹,不一定幹得好,但是自己幹的才是應得的勞動成果。
聯係到錢,就是不是自己掙的,得來也沒意思。
我非常看不起把錢和勞動剝離的人,比如,富二代說我爸的錢不管怎麽折騰也花不完,美女說,反正我可以嫁有錢人,不用為錢發愁。
所有這些說法,等於把自我定義成寄生蟲。
而我恰恰是相信思考與勞動的人。如果有了錢讓我更好的思考與勞動,生活才是有意義的。
四人幫粉碎的時候,北京市的公安局局長跟四人幫,畏罪自殺。
那是我還是小學。
但是我當時記住了我終生難忘的一句話,非常看不起那個人。
那人臨死居然說,我一輩子好吃的好住的都享受了,死了也值。
他就當個破公安局局長,進人民大會堂釣魚台吃兩頓飯,去北京飯店睡幾晚,就覺得死了都值。
我當時當小學生都看不起他。
這也是天生的,有的人就覺得吃過什麽好的,穿過什麽好的,住過什麽好的,一輩子才沒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