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下的事物,往往都和財色名利等有關。即使宗教,也有放不下之處。比如說,就討神的喜悅而上天堂而言,基督教/伊斯蘭教等亞伯拉罕諸教就會更刻意的追尋,而佛教對於成佛反而沒那麽執著,所以才會有我執/法執,“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等思考。另一方麵,就家庭婚姻而言,佛教就有些刻意避免,雖然也有很多在家居士,但佛教骨子裏對家庭與婚姻是排斥的,而亞伯拉罕諸教對家庭婚姻的態度就積極得多,不是要徹底擺脫苦難,而是學會活在苦難中。世界級的宗教思想尚且都有放不下的地方,何況財色名利之於普羅大眾。
“放不下”乃是人生自然的一種狀態,是人類心有所係,生有可戀的原動力。人類因為放不下才有了對多彩世界的創造,才有了愛與恨的美妙,才有了對人生意義的思考。從更高的層次說,那些教人放下的思想也許就是源於“放不下對全人類的關懷,希望人類更生活得更快樂”才產生的。什麽都放下本就是一種扯淡,一味追求放下本身就是放不下的表現,結果就常常是不斷糾結於“自己這麽還做不到放下”這樣的怪圈。
既然放不下,那不如接受自己放不下的事實,能學會承認和麵對,就更能在擁有美好的時候學會珍惜,在經曆痛苦的時候也不致於讓事情越搞越糟。能接受自己放不下的事實,是麵對了自己的內心的第一步,有了這一步,就不去刻意地反擊或者證明什麽,生活自然而然就更輕鬆一些,反而更容易做到放下。生活本不容易,但有一類人偏偏就是有一種特質,能讓自己以及周圍的人覺得生活更加艱難,經常能把某一個小事情越搞越糟。這類人就是承擔了過多的“放不下”帶來的負麵效果,但卻無法麵對自我的那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