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網上和網下都在討論“996”的問題。
還有人專門發文,說深圳的公司打工仔都特別需要加班,沒有加班還不幹,公司招不到員工;那些程序猿也是希望年輕的時候多幹一些,據說在國內不到40歲程序猿就做不了了;
更有人說,這樣情況下的國家不是發展的快嘛!
真的是不少人還大力支持這樣的“996”做法。
我卻不這麽認為,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都是在用“青春換明天”。
“996”的出現實際上是一種倒退,是一種剝削,我們從過去6天工作製度進步到5天工作製,有的35小時工作製,這是人類的進步,這是因為勞動效率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後的結果。
單從勞動效率來說,機器人可以24小時工作不休息,可能勞動效率更高。隨著智能人工的出現, 低價簡單密集勞動型的工作終將被智能機器人所替代。
“996”的出現也是社會機製本身有問題的導致的結果,沒有良好的社會保障機製,這些要求“996”工作的人隻能拿年輕,生命來拚命掙錢。程序猿也是擔心被工作淘汰以後沒有出路,趁年輕多撈一票。就從他們自身來說,也是迫不得已的一種選擇,也能被理解。而現在還被有些人曲解成自願的,應該的就不是太好了。
西方社會,沒有“996”,科技照樣是先進的。
年輕人多吃點苦,無可厚非,也是應該的,隻不過有個“度”的概念,如果長此以往,身體怎麽能夠受得了?每天這麽工作,到底是人,還是機器?作為人的本性,除了工作還有很多的其它重要事情可以做。難道不是嗎?
作為父母,你願意你自己的孩子就是一個工作狂,機器人?除了工作以外沒有任何樂趣的人?這些“996”工作的人,如果有足夠的社會保障機製來保障生存,會有多少人自願這麽做?
都說“我用青春賭明天”,問題是,青春是用完了,身體垮掉了,還有明天嗎?深圳這樣的例子已經不少了。
很多人回頭一看,不堪回首。
我更讚賞北美這裏的年輕人,工作時候好好工作,也不要忘記好好享受人生的態度。
年輕人生活在北美,是幸運的。
工作,始終隻是生活的一小部分,除非迫不得已。
謝謝留言,學習了。不過這裏我們說高強度短期工作狀態是可以接受的,作為常態不可取。有人說“996(每天9點上班,9點下班,一周6六天)的意義是不是在於在退休前可以累死,於是完美解決養老金不夠用的問題?”
90年代初期在高科技業的遊說下國會立法讓軟件行業成為exempt status,即exempt 80年代通過的勞動法。因此所有在軟件行業工作的人都具有了企業經理人員的地位,加班沒有加班費,不許參加工會(當然更不能組織工會)。
類似996這種工作方式在各種高科技公司是很普遍的,尤其是在創業的小公司,喬布斯在蘋果要求新產品開發人員一天工作幾乎24小時,累了就在bean bag上睡一會,持續幾周,這都是行業裏作為樣板來宣傳的,人們自豪的不行。
事實上美國任何具有動腦子而不是routine性質的工作都是exempt status,比如大學或者科研機構裏的研究人員。
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這樣,你的位置不重要一般也不會又這種機會,公司裏一般是20%的人幹80%的活,尤其是大公司,因此類似996這種情形隻會發生在這20%的人身上,另外80%的人屬於打雜但不能沒有的,相對輕鬆,但兩者的收入是很不同的,雖然沒加班費,但年終獎金與股票選擇會使這20%的人的收入比那80%高至少一兩倍。
996這類東西在美國公司不會明文規定,但是一種公司文化,否則公司是沒有競爭力的。
關鍵這是受到法律保護許可的,也就是公司可以不實行996,但實行並不違法,你不願意你可以選擇離開。
其實各位是又想拿這老板的高薪,又不想多幹活,典型的好吃懶做想發財。歇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