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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科學萬能的博士信神經過 (下)

(2005-12-24 16:35:48) 下一個
http://www.lsmchinese.org/gb/01gospel/testimony/read.asp?file=75  找到正路 多方追求既然不能解決,要我盲從實又難以聽命。一九四○年,鄰居蔡老太太家中,有次家庭福音,約我去聽,所講之道與眾不同。以後便到基督徒聚會處聽道,聽了幾次福音頗感興趣,一部分的問題也得了解答。可是他們所講所傳皆以聖經為憑,我則根本懷疑聖經。說甚麽耶穌寶血贖罪呀!一信便得永生呀!說得雖好,若是聖經是假的,那麽他們所傳,我們所信,豈不皆是盲從落空麽?聖經是真的麽?它的來源如何?皆是我心迫切所要知道的!正在疑難之間,借到“古事今談”一冊,內容專門證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用辯論的體裁寫的,一問一答,絲絲入扣,非常合理。蒙神藉這小書開了我的心眼,使我不獨確信聖經是神默示,更能堅信有神,也能相信聖經所記的耶穌是真確可靠的事實。其中幾點最能叫我相信的:(一)聖經是由四十幾個作者經過一千六百多年方才寫成,作者地位不同,生活學問不同,出生地點,見解、習慣一概不同,卻能合寫一書,沒有矛盾,能叫知識分子相信崇拜而得到幸福,若非真如聖經自稱:“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其他無法解釋。(二)這本聖經之上滿載豫言,大膽說明未來必成的事,說到民族未來必有之遭遇,古城未來之變遷與壽命,說到救主如何降生,如何受死與其如何生活工作,對照地理曆史的事實莫不一一證實不爽。(三)聖經豫告科學上的事實,恰與現代科學發現的事實完全符合,豫言地球是圓的,而且懸在空中,並且說出它是不住的轉動,如同印刷的滾子一樣。(四)聖經更藉一個活的猶太民族的遭遇見證它的真確,聖經說明猶太民族將要亡國,卻又獨居不與別國同化,曆代史實果然如此。聖經說她要在萬國之中被人拋來拋去,成為淩辱、譏笑、咒詛,曆代記事又是如此印證。聖經說她還要複國,今日果然就在一九四八年以色列複國。(務請參閱“聖經是神默示的麽?”一書,那裏寫了十一點,證明聖經是神默示的。) 企圖賴罪 想到聖經如果確是真的,地獄一定確是真的了,那時心中便覺有點害怕,詳細查考,聖經明說地獄是有的,“痛苦,是永永遠遠的,火是不滅的,蟲又是不死的,”我便更覺害怕。但我一想我雖有罪,可是不能要我負責,我之犯罪是因一出母腹就有罪性,這是天然如此,我既照著我的本性行事,如何又能刑罰我呢?不但不該受罰,且該得獎才對,神若判我應下地獄,我必與祂辯論一番。於是準備將這問題題出請求解答。某次交通聚會,我便先發一個問題說,“假若有個木匠造了一把椅子,有人過來往上一坐,椅子立刻裂為數塊,請問怪椅子不好呢?或怪坐的人不好呢?還是怪木匠工作不好呢?”我問這事的目的為要將我犯罪的毛病賴在神的身上,怪神造我造得不好,所以我會犯罪,若祂把我造成一個不能犯罪的好人,我自然不犯罪了。爭論許久不能答覆,一位弟兄有些不大耐煩了,立刻起來讀羅馬書九章二十一節:“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麽?”那時我便很不滿意的回答說,“神既造我為卑賤的器皿當然我是汙穢的。這是神定規如此,祂既定規要我如此,為何又來嫌我如此汙穢,棄之罰之叫我下地獄呢?造我未造好,又罰我的不好,誰負責任呢?” 他們無言以對,後來我才知道神所創造的人類始祖本是良善無罪的,但因始祖受誘不聽神命,吃了禁果,人類從此墮落,才有罪性。但神知道我們無辜受了罪的遺毒,落在罪中,非常可憐,神就為了我們的罪過,豫備了救贖,就是賜下祂的獨生子耶穌,擔當了我們的罪,替我們受死流血,贖了我們的罪債,隻要我們接受祂的替死救法,既得赦免,又得永生。經上記著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必被定罪。”神是隻定有罪而不信的人為罪。不錯,你的罪是一出母腹即有,是糊裏糊塗得來的,但神也隻要你一信耶穌,罪過也就立刻得到赦免,不必你去行善,將功贖罪,所以神是公義的神! 神沒有造你為一個不能犯罪的人,那麽人是一部死的機器,沒有自由意誌了。請問你要不要一個死的機器兒子?你既不要,神也不要機器兒子,所以神造人時,造成一個有自由意誌的人。 蒙恩得救 那晚的辯論毫無結果而散,散會之後,有位比較有學習的弟兄約我次日再談一次。那天就是一九四一年正月二十四日,就是我蒙恩得救的那一天。談話之初,他先作個禱告,室內空氣即變嚴肅;旋即將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讀了一遍,解明主耶穌如何替死贖罪之理。正講到流血救人的時候,我便覺得身上所有的罪惡都歸到耶穌身上,這罪再隨主的寶血流出去了。好像罪的重擔,從我身上一齊脫落,從頭頂到腳跟忽然輕鬆起來。旋即問我:“你是否相信這個事實呢?”我既承認聖經是神的話,所以毫無疑問的字字相信,句句稱是,他便邀我一同跪下禱告,認罪求赦。我的禱告出於至誠,心被恩感流下眼淚。起來之後,再讀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再問:“你已經出死入生了麽?”我說,“神是如此說的!”再問:“神說你得救了,出死入生了,你說得救了沒有?”三問兩問,心眼被神開啟,知道已有永生,不至滅亡,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於是內心充滿喜樂,再次跪下謝恩。事後急忙回家,告訴內人我已得救了。我自蒙恩之後,直到如今,對於我之得救,堅信不疑,因為聖經上說一信就得救,不憑自己感覺,隻憑神說的話,以後一直過著前所未有平安喜樂的生活,一切嗜好自動脫落,實在嚐到真實人生的意味。感謝主恩不盡。 不到兩月,內子也得救了,因她知道我已有永生,很怕自己落在地獄裏,這樣如何得了呢?不隻受苦要到永遠,更怕不能同在一處,永遠分離。於是迫切禱告,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她個人的救主,異常歡喜,那時她也蒙恩得救了。 見證人:張鬱嵐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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