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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驅逐楊偉
剛才看到加拿大的法院決定驅逐中國異見人士楊偉,理由是對公共安全構成了威脅,中國的陽痿太多,我也不知道這個楊偉是誰,不過我還是好奇這位法官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不知有沒有想以下兩個問題:
一,這樣的異見人士一般是西方國家保護的對象,正常情況下,西方國家爭相要人,楊偉現在落到這個地步可見是把加拿大弄得雞犬不寧,人家不敢要他了。不過把這樣的異見人士送回中國,加拿大難道不擔心他在中國會被整嗎?
二,在西方一般對有精神問題的人是要進行寬待的,即使殺了人也不一定要其負責人,楊偉雖然有個砍人的曆史,但還不是殺人犯。這個情況下,加拿大本來是要采取人道主義的原則讓他在加國繼續治病的,可是他們卻沒有這麽做。
可見人權有的時候也不過是一個方便的借口而已,談人權也是要看對象的,一旦你對一個國家沒有什麽價值甚至是種負擔的時候,你就沒有人權可享了,楊偉就是這樣的。
除了這兩個外,我想知道楊偉是不是加拿大公民,按理講到加拿大這麽多年了,應該是公民了吧?如果是還要遣送回中國嗎?真是這樣的話,就是說所有從移民轉公民的權力都和土生土長的人不一樣,不僅不能選總統,在出事的時候,還是一樣把你送回母國,想起來不過是個二等公民。
不過也沒有辦法,想到人家這裏來,就要入鄉隨俗,不然出事了,還是把你送回去。
當楊偉登上回國的飛機的時候,他一定會感慨良多,首先他可能會認清加拿大的人權價值其實是有很大的水分的,甚至可以說是虛偽。其次,他可能會想中國怎麽還會給他證件回去,而且不僅如此,我想如果他在國內表現的好的話,他們可能還會給他從新做人的機會,畢竟事情過去那麽多年了,如果他能好好地做一個守法的公民的話他們可能也不會把他怎麽樣。
當然,如果他還是想接著搞他的民主運動的話,也可能沒有什麽好的下場,到時如果中國把他捉起來了,加拿大或者其它的西方國家比如說美國,德意誌或者法蘭西會不會再次像他伸出援手呢?可能有點困難。
宣傳民主在西方雖然不犯法,在中國目前的形勢下還是犯法的,當然如果你宣傳社會主義的民主就不一樣了。究竟為什麽,大家都知道的,有些事情就是沒有道理可講,就像加拿大不顧楊偉的人權把他驅逐出境一樣,想驅逐就驅逐,沒有道理可講的。
不過,好像也沒有幾個人care,就連他的戰友們也隻有一個人發聲,這個時候一個人發聲是沒有用的,想救他,必須要有香港黑衣人的精神,要發動一幫人到加拿大的首都去遊行去。這麽好的機會那些在加拿大的有正義感的國人可不能錯過,現在不是在那裏叫叫和蛋蛋站在一起就行了,而是到了自己當蛋蛋的時候了,不然就救不了被侵犯了人權的民主鬥士楊偉。
想想,楊偉弄到今天這個地步都是很遭的,不僅沒有混出來,而且還不得不和家人分開,真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好在終於可以回去見一下國內的老父老母和其他親人了,希望他們都還健在。
不得不和家人分開的楊偉,好在老婆還年輕,兒子也大了。
你怎知道的?難道你像微軟留“後門”,窺視他人隱私?
我們這兒有個四十多歲的中東人被遣返伊拉克,有犯罪坐過牢,好象也是精神不正常。他父母是伊拉克逃出的,他在希臘出生,四歲到美國,從沒去過伊拉克。不知為什麽沒入籍。好象是家境不好。前一陣川政府捕捉不法移民把這人扔回母國。他在伊拉克舉目無親,流浪街頭。他有糖尿病,不知去哪兒買藥,不到一星期就死了。最後由社區慈善捐款把屍體運回美國給他家人下葬。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