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是革命的首要問題。這是我們這代人小時候背得滾瓜爛熟的毛主席語錄,早已被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政治正確這一篇翻過去了。前一段時間有網友在她的文章中回憶起這段語錄,開啟了我那塵封的記憶。然而這種思維並不是中國獨有的,最近加拿大的《環球郵報》一篇有關孟晚舟案的《為何加拿大對華關係不能與對美關係相提並論》的社評文章也有類似的觀點:加拿大不能忘記與美國的“共同價值觀”,包括民主、法製、表達自由和權力分立。就算美國總統特朗普的作風令人不滿,或是不符合民主精神,但這是隻反映他是哪一種總統,而北京展示它是哪一種政權。
以上這種觀點代表著加拿大一種主流的觀點。依據這種觀點,所以加拿大在處理在孟晚舟案上,是把美國當成了朋友,且這種觀點始終貫穿著孟晚舟案的全過程:從最初的總理知情逮捕令,到孟女士在溫哥華的正式被捕,到最近的駐華大使麥家廉的被辭職。盡管特魯多總理在G7會議上與特朗普有不愉快,盡管美國也無例外的對加拿大的鋼鋁產品征收懲罰性關稅,但這隻是兄弟鬩於牆而已,在美國對中國發起的這場貿易戰上,同屬於盎格魯-薩格森文化,有共同的價值觀,一向並肩戰鬥的加美又不計前嫌地站在了同一條戰壕上。盡管在這問題上,也有從加拿大的總體戰略利益出發,認為麵對崛起的中國,渥太華選錯了邊,主張當初本來可以創造性地逃避責任的看法,比如,當孟晚舟要乘坐當次航班到溫哥華轉機時,加方可以間接地提醒她不要乘坐此次航班。至於孟女士以後坐其他航班在其他國家被捕,加拿大就別清關係了,不會被當成中美兩頭大象打架時被無辜踩踏的草地,但這種觀點不占主流,也不被主流接納。
現在美國司法部在最後期限到來之前,正式發出了對孟晚舟的引渡令,盡管姍姍來遲,這其中加拿大遭到了中方惡夢般的報複。加拿大當然想盡快把這個燙手的山芋丟給中美雙方,但看來不是這麽容易,畢竟已經被逼上了這條船,也許隻能選擇與美國風雨同舟了。盡管加的司法部長有一個月的期限做出是否授權法院處理該案。在同意授權法院,法院完成聆聽後,案子又回到了司法部長手上,他有做出否同意引渡的最後決定權。新任的司法部長,與同樣是學法律出生的外交部長一樣,會采取相同的立場。因為他的決定將不是他個人的決定,而是根據主流的觀點做出的決定。這個決定從加國的總理和外長的對額外發言與處事的行為方式中已略見端倪。在加美這撼不動的牢不可破的友誼麵前,孟晚舟女士除了要多花銀子用於訴訟外,作為同胞,我也隻能祝她好運了。
為了美國這個朋友,加拿大可謂是兩肋插刀,即便自己落入四麵楚歌也在所不惜,在出兵阿富汗問題上是如此,在孟晚舟案上更是如此。既然是朋友就是互相的。那麽,美國把加拿大當成了朋友嗎?對於這個問題,並不是看美國的總統或者主流媒體言辭上怎麽說,而是要看他在行事上是否是這樣。美國既從中國得到了貿易談判的“熊掌”,也得到了孟晚舟這條“魚”,真可謂一舉兩得,而加拿大為此而將兩名人質落入了中國的看守所。美國正在特朗普的“美國優先”下昂首闊步地前進,加拿大麵對美國對加拿大的貿易大棒就束手無策,隻能抱著它這個鄰居朋友搖尾乞憐:放了我們的鋼鋁產品吧,放了我們的木材產品吧,一句話,放了加拿大吧。
所以,美國這個朋友隻是加拿大一廂情願巴結交上的朋友,至於美國是否是把加拿大也當成朋友,完全取決於美國的利益。在美國優先的原則下,以色列其次,加拿大呢?
最後會和中興一樣,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1。以色列
2。加拿大
3。英國
4。澳大利亞
5。新西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