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覺得無聊過嗎?
每天按時上班,友好地對待同事,下班回家,吃好喝好,躺在軟綿綿的床上睡覺,太陽從地平升起,在天上繞一圈又把自己藏了起來,夜晚它永遠都是夜晚,大地起伏,永遠都在天空下麵,一切運作如常,你卻時不時會覺得無聊,內心枯寂,吃兩碗羊肉泡饃也好不起來,就算所有人都誇你聰明可愛,繼承了中華民族的全部優良傳統也好不起來。
我不想要這樣無聊的生活,也不喜歡這麽無聊的自己,就想找一個愛好來充實我自己。想來想去隻有寫字最適合我。
首先,寫字隻要找本字帖抄就可以。
其次,字帖很多很多,在網上輸入一個關鍵詞,比如“唐楷”、“二王手劄”,就會跳出來很多字帖,爭先恐後地喊:選我選我!挑一個自己喜歡的就可以開始。
最後,寫的時候還必須稍微動一下腦子,考慮如何臨摹得更像一點,就像小時候苦練我爸的簽名,好給考得不好的試卷簽字一樣,內心是激動的,是抱著必須要學像的決心的。當人全身心投入做一件事情時,就不會覺得無聊了。
要問我為什麽不學樂器,不去學畫畫或者別的什麽?我隻能說,因為學寫字能寫出來很多字。
那學鋼琴也能彈出來好聽的曲子呀。
對啊,但我就是更喜歡寫字。
以前很多人問我為啥要出國?我最怕這個問題。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我隻感覺到一種強烈而不可遏製的願望,那就是我要朝著一個陌生的地方去。
也許是被問的次數太多,有一次我居然憋出來一個回答,因為,我從小長大的地方是這樣的,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那樣的地方,人們那樣的生活,不像我家裏的人都這樣生活。我們老家的土地是紅色的,這裏的土壤是這這個顏色的。我猜想,不一樣的土壤和人群,也許我能變得更好一點,所以我向往遠方。
那我變好了嗎?
沒有。我還是這個樣子。沒有好一點也沒有壞一點。
有時抬頭看天空,和我小時候院子裏見到的一模一樣,這會讓人迷惑,懷疑自己回到了過去,我隻要回頭就能看到那座老房子,媽媽在廚房炒菜,穿過破舊的防盜門,走到媽媽跟前,拍拍她的肩膀,就能知道晚上吃什麽好吃的。
我沒有變更好。這樣說來,我費那麽老大勁跑那麽遠,並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最大的收獲可能是父母的家變成了溫暖的場所,從此永久地住進了我的心裏。
寫字對我像另一種遠行。窗外有時候有風,有時候有月亮,有時候下著雪,那麽漫長的歲月,時間從筆尖悄無聲息地流過,它要帶我去什麽地方我不知道,有沒有把字寫得更好我也不知道,但用筆塗抹時間的過程像是給自己化了一個妝,我很喜歡。
寫字也真的是一場遠行。
以前覺得這個世界上一定有最好的筆,最好的紙和最好的字帖,集齊了它們,我就可以召喚神龍,能寫出世界上最好看的字來。現在我不那麽執著追求那些東西了,什麽字帖看著順眼,想寫,就臨,哪個看著不順眼,就不臨,比如草書,圈圈線線的扯不清,我這種初學者,本身也很文盲,根本不認識幾個草書字。
對紙和筆也大不如以前那麽在意,經驗告訴我最大的問題還是出在我的手上。我還覺得主要是想寫,認真寫了,寫成什麽樣就什麽樣子吧。就好像兩個人生孩子,主要是想生,生了什麽就是什麽唄(這個比喻好像哪裏有點不對啊)
反正我的意思就是等我寫夠多了,量變達到質變的時候,手可能變得不再殘廢,很多問題也會迎刃而解。
好吧,其實隻是緣於我與寫字相處的時間見漲,對它的熱情消退了。就像遊客第一次見到埃菲爾鐵塔,欣喜地從各個角度摁下快門,仿佛完成了人生某個重要任務一般。而生活在那裏的人,他們每天從埃菲兒鐵塔前經過,也不過是匆匆一瞥,連手機都懶得拿出來拍一下。始終如一保持高度的激情對待某件事情是很累很容易崩潰的,很難成為日常。正如弘一法師所說:“君子之交,其淡如水。執象而求,咫尺千裏。問餘何適,廓爾忘言。花枝春滿,天心月圓。”
你看,我雖然很懶,連毛筆都經常不洗幹淨,我甚至覺得有點髒的毛筆挺好寫字的,但我是真的很愛寫字,想要和它長相廝守才會這樣的。
剛開始學著寫字的時候,我以為文征明小楷是世界上最好看的,覺得王寵的字醜死了。我也不喜歡八大山人的字,他的字看著那麽簡單,誰不會呢?突然有一天,我變得非常喜歡王寵,是巴不得穿越回去找他要個簽名,摟著他的腦袋拍個親密合影那種喜歡,也愛上了粗粗大大的顏體,石壓蛤蟆的字也喜歡看了。啊!原來好看不好看並不是那麽簡單的,從此我再也不敢對別人的字妄下評論了。
審美大概就是這樣,會隨著體驗深入而逐漸變化的吧。變好變壞沒關係,最終到哪裏也沒關係,本來也沒有絕對的標準。
我覺得寫字不僅是從一個起點到某個終點的過程,它也是我們生活經曆的沉澱物。即使很長一段時間後,我們自己否定了之前的諸多觀點或喜好,覺今是而昨非,甚至為昔日的幼稚覺得羞愧|,時間仍像篩子一樣,盡職盡責的不斷過濾,留下來一些屬於我們個人的閃耀記憶。可能那些記憶也沒什麽用處,可能寫字本身就是個沒用的事,但那就是我們這些愛寫字的人的人生啊。
當然為寫字煩惱的時候也有的。比如寫得醜呀,寫不像呀。我討厭寫字的時候大多隻是因為寫不好,這時候我才發現我是多麽愛寫字,越討厭越放不下,想要把它們都馴服,放在口袋裏,想什麽時候拿出來看就什麽時候拿出來看。而愛寫字的時候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寫字,我以為我在玩,玩到多晚都不用擔心回家挨罵那種玩,那簡直就是生命的大和諧。
為什麽那麽愛寫字?
這也不是什麽秘密。就像我為什麽要離開家鄉,就像一粒種子在土壤裏遲早會發芽一樣。
那就寫吧。
寫字並沒有為什麽。對我來說,隻是種子要發芽,春天花會開。
不要問我寫得好不好。
寫得好不好有什麽要緊的?
我的標準很低,我覺得隻要認真寫出來的字都不會太醜,無非是各有各的姿態而已。不要歧視和自己審美相左的字,好嗎?
我自己的字就很醜,它像一條直線,無窮盡地向兩端延伸,是無限的,也是煩惱的。所以我很樂意跳進漫長的書法曆史長河中,在規則與經典中找尋屬於自己的封閉和寧靜。
寫到這裏我突然發現,那粒叫做熱愛書法的種子還在我的手心裏,我一直緊緊地握著它,從南方走到北方,從中國走到歐洲,從過去走到現在,那麽長的歲月過去了,在我的腦子裏它早就破土而出,在陽光下驕傲地舒展著茂盛的枝條,其實,它還沒有入土。
它還沒有入土。所有的白天黑夜都會如期而至,窗外的明月永遠比思念的人離我更近,我看到多年後的我,仍舊懷揣這粒種子,奔跑在歲月中,隻是我的步伐越來越緩慢,我看見我的雙腳像樹根一般深深的紮在泥土裏,四周滿是我撒下的落葉。
種子還未入土。我已逐漸凋零。
這樣也很好。
還有,如果你喜歡彈鋼琴,喜歡畫畫,喜歡做好吃的,心裏有任何一粒種子,讓你朝著某個方向走過去,我覺得,都是很好的。
而且,讀書寫字,不應該是完全屬於自己的。寫了好東西,要多拿出來分享。就像以前一樣。:)
喜歡你說的, 人心裏需要一粒種子, 指引自己的腳步。當年我也是不知為何早早想好了要出國,無數次幻想出國後的生活。回頭看, 今天的生活與我想的大相徑庭, 卻仍是我喜歡的, 這樣就好。
我的愛好迄今依舊是自然以及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