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鼻涕嘩啦,難以入睡,打開音頻聽在人間。
聽到高爾基以前偷過鞋子。
孔乙己給人抄書,抄著抄著連人帶書全不見了。
我也偷過東西。辦公室有一對杯子,一個紅色一個藍色。藍色的那個被我偷回家了。我得為我自己辯解一下,真不是故意偷的。那天咖啡沒喝完,又著急要出去,就帶在路上喝,事情辦完後直接回了家。帶著那隻好看的藍花花杯。它在我家過得很好,很適應我的櫃子,和別的杯子相處也融洽。我實在不忍心把它送回去。
每次用那個杯子我都想,萬一警察來我家搜查,我就死定了。那可真是結結實實的人髒俱在。百口莫辯。
有時候看見同事用那隻紅色的,我就想,沒人發現藍色的不見了嗎?
好幾次我都想問,欸,你有沒有發現那隻藍色的杯子,它不見了?
然後對方說真的哦。去哪裏了呢?
我就搖頭說不知道。然後假裝認真的看電腦,很巧妙的騙過去。
最終我一次也沒問。我害怕我會笑。我一笑人家肯定就會發現我是個女賊。
還有,我偷過一個章子。是實習時候一個法官的章子。章子上刻著德文。意思是:已完成。
那天我讓他幫我看一下我的作業 ,他看得特別仔細。我在一邊幹等著,百無聊賴,抓起桌子邊上一個章子玩。玩著玩著就帶回家了。
後來我問他,欸,你發現沒有,你少了一個“已完成”的章子哦。
他笑。告訴我那個章子也是他從市政府偷來的。
還有,我還偷過很多圓珠筆。在郵局,在別人的辦公室,寫著寫著就把筆很自然的放到了自己的包裏。麵不改色心不跳,那動作如行雲流水,流暢得不得了。
回來之後才發現,咦,我怎麽一不小心又做賊了呢?
我還偷過橘子,偷過紅薯。
但是,我撿到過好幾次手機,每次都很耐心地尋找失主,看到他們重新得到自己的手機時快樂的樣子,我真是太開心了。比偷了任何東西都高興。
今天上午頭暈心慌,我太難受了。跑到麥當勞偷吃了兩塊方糖。很快恢複了體力。也很高興。
我還爬窗戶進過老師的辦公室,把被老師沒收的文具盒偷回來了。那個文具盒有很多機關,這裏摁一下,那裏摁一下,會彈出來各種小盒子,放鉛筆的,放尺子的,放橡皮的等等等等。那是一個很高級的文具盒。是我爺爺買給我的。
我還偷過什麽?我想不起來了。哦,我還偷過我媽九毛7分錢,想去買一塊錢一根那種小雪糕。試了好幾個小賣部,都沒有成功。最後隻好買了一根綠豆沙冰棍。
這就是我偷東西的不完全犯罪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