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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宋詞三百首這本書,有一天和朋友讀到黃庭堅那句:不為朱唇丹臉,長嘯亦何為?醉舞下山去,明月逐人歸。
我說,幹嘛要長嘯?還要醉著舞蹈?真是矯情!
又過一段時間重讀這段,晈結的月光,喝醉酒的人東倒西歪往家跑,很有畫麵感。我說,這句真好。
恰好朋友也在。她說,你上次說不喜歡這句,覺得造作。
我有點不好意思。支支吾吾說,哎呀,我就是一個善變的女人啊。
說以上故事隻是為了坦誠我所說的最好的呀最美的呀大多不過是一時興起,會朝夕變化的。
但是這兩件事卻的確是我最美的記憶。如果以後我還說起來別的最美瞬間,也絲毫不能動搖以下兩件事頭把交椅的位置。
今天嗓子疼,聽說蜂蜜水能潤喉,我就燒了熱水買了蜂蜜,既然都費了那麽大勁,自然是要做到最佳。上網查說泡蜂蜜的熱水不宜溫度過高。我急性子,等不得,拿了兩個杯子反複倒,希望能加速水溫變涼。
突然就想起來小時候口渴,找我外公要水喝。他怕我燙著,也是這樣拿兩個杯子一高一低交替倒熱水,我抬頭看著他舉老高忙碌的雙手,焦急的問,好了沒有啊?我口渴。外公跥著腳說,好了快了。給我之前嚐一口,有時候對我說,真的好了!有時候說,還要等一會兒。說完繼續倒。我繼續著急的仰脖子看著他。
這是其一。還有一件事我也屢次提起。小學大掃除放學路上遇到毛哥哥,他那時候正好工作了,開了一個小賣部。他說請我吃冰激淩。毛哥哥是我鄰居,我們一起玩過泥巴,交情深厚。我說好啊。放下手裏的鐵桶一屁股坐桶裏,吃了也不知道是五個還是六個冰激淩。要起身回家的時候發現屁股卡在桶裏出不來了。我開始著急。大家開始笑。最後毛哥哥他母親跑出來,先笑一番,然後指揮毛哥哥在底下抓穩了桶,她從我腋下抱住我,一!二!三!拔蘿卜一樣拔出來了。抖抖泥巴,還好,屁股沒爛。
毛哥哥現在結婚了有兩個兒子。我今天看見他發的照片,兩個孩子大眼睛,都有小酒窩,賊可愛。我想起來那個夏天的放學路上,我坐在桶裏吃完一根冰激淩,他問,還要嗎?我說沒飽,還要。那時候他還是個幹瘦的小哥哥,滿臉青蔥的笑。
我們平時不怎麽說話。我想他可能已經不記得那天發生的事。他躺在我的朋友圈裏,就像我的外公,躺在泥土裏,不知道他們給我帶來的這些美好記憶。
周末寫幾個字。
Thank you, you are a marvelous writer!
著急喝水水太熱, 大家基本都是用兩個杯子反複倒, 哈哈。
把水杯放涼水裏降溫也行。
凡事別著急, 身體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