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身邊怎麽盡是這種人和我鬼混。大概都是別無選擇吧。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他28歲,瘦小,五官清秀,熱愛時尚和美容。喜歡男人。
他給我的第一印象是,這個矮子!
我們住一個宿舍。他比我晚來兩個月。我喜歡在客廳一邊寫作業一邊吃飯。他倒一杯水坐在我對麵,和我聊天。
他問我,你怎麽不去找個大款。
我說,我就是大款啊。來,給大爺唱個小曲。
他白我一眼。又湊過臉來,讓我仔細看他的皮膚,是不是細膩了?
我說是。其實我沒仔細看。
他告訴我每天吃一勺蜂蜜。皮膚會越來越好。
我當時18。我愛吃蜂蜜,但隻是因為嘴饞,蜂蜜便宜,還很甜。
這幾年有個朋友迷戀養蜂,送我很多蜂蜜,根本吃不完。我常想起他。
有一天傍晚散步。看到路邊蘋果樹上滿是蘋果,我伸手抓了一個。吃完不夠,又抓了一個。還沒飽,接著又去抓。正貪得無厭時聽到對麵有動靜。我嚇傻了,手裏抱著兩個蘋果僵在原地,這時候才看到他在一棵樹下,一隻手卷起衣服,衣服裏全是蘋果,他也驚慌無比的看著我。好一會兒我們才鬆一口氣,明白了真相:我偷,他也在偷。沒事沒事。
他喜歡打羽毛球。據說打得還不錯。這是聽語言班一個男生說的,他說那天晚上他們一起回家,他對他說,你別看我這個樣子,我挺有運動天賦的,我打羽毛球很厲害。
進而那一段時間,他都故意和他保持距離,說是怕也被他掰彎了。至於和他一起打羽毛球,那是絕對不可能。
沒人和他玩。隻有誰搬家的時候,他都會出現,幫忙推箱子,那時候我們窮學生也就一個箱子是全部家當。
有一次他剃了個光頭,從此開始戴帽子。每天戴。棒球帽,顯得他更加憂鬱。
上課時,他坐我後麵。他說我聰明,因為每次做題,我都第一個完成。他說我聰明的時候很平靜,我猜他是真心的。這對於我這樣一個笨蛋來說,意味著什麽可想而知。
後來他搬走了。他新住的地方我沒去過。我們隻在學校一起鬼混。
他帶我去買指甲油。說超市正在打折。挑來挑去,他強烈建議我買大紅色。我塗了,他看半天,很羨慕。我說我給你塗呀。他伸出小手,滿臉期待。
還有一次他去法蘭克福。他還沒回來,關於他的消息在中國留學生中間已經傳回來了,說他參加了同性戀遊行。
他回來後變了一個人一樣。問他經曆了什麽。他說他戀愛了。是個德國人。
有時候周五放學看到一個老頭子在樓下等他。兩個人手牽手離開。
周末一個人到處逛逛。自己給自己出主意買塊蛋糕自己吃。朋友戀愛了,雖然很多不解和遺憾,還是要祝福他。
有一天他來學校時鼻青臉腫。問他怎麽了,說是摔的。當天晚上深夜接到他電話,說是在我家樓下。我下樓看到他整個臉上都是血。我想叫救護車。他說不必,反正他也不想活了。
扶著他進宿舍。給他擦了把臉。他說他和老頭打架被暴揍。挨打和出軌,平了。以後各不相欠。
後來我上學搬家打工考試很忙。一段時間沒有聯係。
他再聯係我的時候已經離開了那個城市,去了另外一個國家。那段時間他每天和我打電話,和我聊天,講他的苦悶。我認真的聽,一聽就是一個多小時。現在想想,卻記不起來任何一句話。
最後一次接到他的電話,他在醫院。他說他想死。我想去看他,但我沒有錢,交了房租隻夠吃土豆,要跨越半個奧地利,我沒有那個經濟能力。
從此後,我們失去聯係。他的電話再也接不通。可能換了號碼,也可能離開了歐洲。
涼風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
失意的人生到處都是,但大多數都與我沒什麽關係。
額,還是不用問了。雖然可以理解他們,不過還是覺得有點不一樣。
社會越來越開放, 希望他們能過的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