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某一天我在火車站等車時看到一個去阿姆斯特丹的旅遊廣告,想去。迫於囊中羞澀,俗稱沒錢,未能成行。當然還可以有另外一種文藝點的說法:與這座城市失之交臂隻因緣分未到。
畢竟,人與城市之間是要講究緣分的,恰如人和人之間。這些年我大學畢業,忙著賺錢吃飯睡覺,這些看似平凡的生活推著我向前走,我知道總有一個地方,一些誌同道合的人人在等著我,我們將以最合適的心情來相遇。
有時候回國會經過巴黎,經過土耳其或者德國。但是始終沒能去阿姆斯特丹。一次也沒有。
今年似乎特別有興趣旅遊。去了巴黎,又去了德國,宅慣了的人好像啟動了旅遊的發條停不下來,索性順手把阿姆斯特丹也去了。介於前兩次自駕的不好經驗,這次決定坐火車。一路7,8個小時,倒車常會因為晚點怕趕不上下一趟而焦慮,總體來說還算是順利,在雲彩飛揚的傍晚時分抵達了這座城市。
終於見到了沉浸在水域上的這座城市,城裏不知道有多少座橋,踏上第一座橋時,我舉起手機拍了張普普通通的照片:水波蕩漾,周邊是古老狹窄的建築,小船停泊在兩岸。當時我低頭欣賞那張照片,像完成了某種重要儀式一樣興奮。
阿姆斯特丹是一個古老的城市,彎曲狹長的石板路上,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川流不息。自行車是人們主要的代步工具,叮叮當當的鈴聲是這裏特有的音符。除了荷蘭語之外英語是這個城市基本的語言工具。物價比起法國和德國的首都來說算得上昂貴。
在這裏呆了短暫的四天,每天都在大街小巷穿行,一開始以要拍出明信片照片的雄心壯誌各種深入險地,認真貫徹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古訓,到後來拿出手機隨便拍的淡然,再到最後隻是想著莫名其妙的心事對著良辰美景漫不經心的一瞥,連手機都懶得掏出來。
人生大體就是這樣一個眼界越來越開、胃口越來越大、快感神經卻越來越遲鈍的過程。遊客們初來乍到時的幸福點很低,幸福值卻很高。可惜,這種狀態慢慢減退,最終一去不複返。
坐在返程的火車上,翻看這幾天的照片,這些斷斷續續的光影留存卻記錄了每一次按下快門時的心情,興奮,激動,歡樂,落寞,憂鬱,孤獨,煩躁……阿姆斯特丹和巴黎一樣不是非常整潔幹淨的城市,它到處都是生活的氣息,所謂的浪漫也不知從何說起,但是對於我這樣一個死宅鄉下人來說,她繁華,富足,應有盡有,有詩情畫意也有藏汙納垢,這些大都市的特質是慣看湖光山色的我所不太能適應,但又無比新奇的。
我其實是一個不太熱衷旅遊的粗人。一來是窮,二來不堪旅途疲憊,最重要的當然是吃了沒文化的虧。來到一個新地方既說不出它的曆史也講不出它的特點。我隻是出門,看看不同的風景和人世間的熱鬧。當我帶著一身鬱金香的花香離開荷蘭,眼睛裏倒映著蕩漾在塞納河裏的巴黎聖母院,腦海裏重溫著布拉格的奇幻風光,心裏卻莫名地想念自己在某個村莊的小窩,想蜷在床上玩玩手機逗逗貓,這就是無知的宿命。
直到我走累了,躺在旅館的床上,翻看庸俗的小紅薯,才知道有這麽幾樣必須去的網紅旅遊景點。
全是吃的。
這家薯條,前兩次經過都排了長隊,走的那天又經過,發現門可羅雀,好像是特意溺愛我這種不愛排隊的懶人。我買到了!!!!
那麽多人等著吃薯條,我以為這是一種神奇的薯條,三百年炸一鍋,聞一聞能讓人無病無虞,容顏永駐。要是吃一包就能與日月爭輝與天地同壽。
當然,我這等人無福消受。貪心買大包吃不完,最後變成了類似要扔的慘狀。
顏值相當高的巧克力。其中無花果那種實在太好吃了。很值!!!手快吃了中間一個。
這家古著店裏有很多日本服裝。出門才發現不許拍照,我拍了,居然沒有被亂棍打死。想想有點後怕。
之所以拍照是實在喜歡這種奢華,袖子那麽大,毫不吝嗇布料。以前有個鄰居是師大文學係老師,暑假回家和我聊天,那時候我還小,告訴他我想要一種裙子,很長很長拖到後麵幾米還長那種。他給我念了一首古詩,原文我這個文盲完全不記得了,搜也搜不到,隻記得大意是朝中流行三尺的大袖子,民間爭相較仿,並加以發揮,一個袖子要用上半匹布料。我才不管過尤不及的道理,我也想要半匹布料做一個裙擺。
沒有題目好像不行,阿姆斯特丹我來過來。我卻還是那個我。沒有變得更好,也沒有更壞。算是白來一遍吧。
了解。啥時去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