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小孩敲門來我家看小貓,我正在吃冰棍,外麵是巧克力和果仁,裏麵很多奶油的冰棍,他問我可不可以給他吃一個。我在冰箱翻了半天,一根都沒有了。
我一臉抱歉的看著他。
“把你的給我吃吧。”
“哦,可是我都吃了一半,上麵都是我的口水呀。”
“沒關係的。你一半,我一半。”
聽起來真是公平的樣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媽經常給大家講我小時候的一個故事。
無非就是說我小時候饞唄。
說鄰居小女孩給了我一個口香糖,我吃了幾口,又跑過去找她要。她當然不願意,不耐煩的說,不是給了你一個嗎?
我:咬了半天,這個口香糖已經沒有味道了。說著從嘴裏拿出來被咬得亂七八糟的口香糖給她看,自證清白。
她當然不信任我,接過去放在嘴裏咬了幾口說,你騙人,還有味道。說著又從嘴裏拿出來遞給我。
我隻好接過去放回嘴裏繼續咬。
夏天家裏吃西瓜,我媽要我給客人拿,我每拿一塊自己先咬一口,再遞給客人。有時候又跑到客人的身邊,伸長脖子去咬他們手上被吃了一半的西瓜。
所有的故事的中心思想就是要表達我饞。
大家說起來這些事都覺得好笑,其實這些事都歸究於窮。
對於小孩子來說,窮不窮也沒啥大影響,依然很開心。
2003年的時候老家學校門口的大刀肉辣條一毛錢一個。綠豆雪糕2毛錢。很廉價是吧?那也是好吃的令人欣喜的。
比如說紅領巾丟了,不敢跟家裏人說,就把奶奶家裏掛在觀音像上的紅綢偷了掛在脖子上。
買不起書,在書店地板上一坐就是一天。屁股都坐涼了。回家的路上覺得世界是多麽博大。
沒上過補習班興趣班,假期大把的時間,暑假裏大人都在房子裏午睡,我把桶扔到深井,提起來半桶水,再倒回去,聽井底深處傳來水聲咚咚。
當然也有一些比較遺憾的記憶。
奶奶身體不好的時候,我爸媽把我們帶到他們工作的大城市讀了半年書,老師要我們女生穿紅紗蓬蓬裙和黑色的舞鞋,跟我媽說了好多回,我媽說一起要120塊錢太貴了。表演的時候我隻好躲在家裏,第二天老師當眾訓斥我,是不是沒有裙子就裝病不來?
那個城市燈紅酒綠,班裏的同學很多都有手機,有48種顏色的日本彩筆,還有帶密碼鎖的日記本,我想要一盒12色的水溶彩筆。每天去文具店看看。跟我媽說有了那樣一盒彩筆就能畫這個畫那個,畫什麽是什麽,我媽表示不信我。後來城市裏生活壓力太大,奶奶身體也恢複不少,父母決定把我送回老家。我就一直後悔為什麽走之前沒去店裏問一下那一盒彩筆大概是多少錢。
後果就是現在看到文具都會失去控製買買買。買回來又不舍得用。至於好看的衣服和食物,稍微貴一點的買起來都會心疼。
好,中號,兩個,:)
好吧, 看到了渣男10裏的故事原型, 屋裏娃是渣男他妹子。
謝謝,這邊熱了兩天降溫了,結果我似乎感冒了。
你拿扇子給我打風,我給你吃白巧克力裹的冰淇淩吧,如果你喜歡,中號的夠了?我吃小號的正好。
已經吃了 :))